就是民法有“解除条件”跟“停止条件”
不要用法律人的脑袋看这两个名词
用一般人的脑袋来看 这应该是一样的东西吧
小姐,不好意思 我们已经解除了你的会员权利
小姐,不好意思 我们已经停止了你的会员权利
所以解除 与 停止 对一般人来说 根本是很相似的东西
可是套回法律名词上 却是完全相反的内容
解除条件 顾名思义 就是条件成就时,权利就解除
但是停止条件 很难去顾名思义 因为如果说 条件成就时 权利就停止...
真的很想问问 停止条件这名词是谁定义 谁取的!!??
个人认为 解除条件 停止条件 内容完全相反 起码要在名词上可让人望文生义
死亡之于出生 天之于地;犹如 解除之于"生效(随便啦)"
但却用个很相似的形容 来定义内容相反的名词 真是[email protected]#%^&*()
于是我好像想到 在百米田径赛时
选手各就各位 在起跑线时"停止"不动 "鸣枪(条件成就)"之后 大家"(权利)开始起跑"
一想到此 就对停止条件的名词与内容 顿悟了
大家有没有类似 这种对法律的小观念 顿悟的经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