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没有法律效力可以诉愿行政诉讼?

楼主: kkahon (海上男儿)   2018-09-20 10:27:49
刚刚看到新闻报导“以核养绿”公投案的中选会回函强调表示,该回函没有法律效力,但
是又有教示条款,意思是这不是行政处分,但是还可以诉愿及行政救济?
是不是有什么特殊见解,感觉就是怪怪的,如果国考问中选会的回函定性,答案应该选可
以诉愿及行政诉讼救济,而不具法效性的观念通知?
请教有无“学者”支持这见解?
作者: im31519 (风水似月)   2018-09-20 10:45:00
请问一下回函正本哪里看得到 完全不相信[新闻报导]这来源
楼主: kkahon (海上男儿)   2018-09-20 10:55:00
https://youtu.be/TVXwx9cHgzg不能说“新闻报导”,误缮,应该说是“政论节目”,重点是这观念,以及有这个回函吗?
作者: swgun (杨 威利)   2018-09-20 11:05:00
回函到底是针对什么回个人觉得中选会拒收补提的两万份应属事实行为喔
楼主: kkahon (海上男儿)   2018-09-20 11:19:00
这件事件让人觉得法律真的很难读,如果法院拒绝人民补件,是不是也是事实行为?如果警察拒绝受理报案,是不是也是事实行为?或者,行政机关的拒收申请或补件都是事实行为?在不同事件,也有区别实益?因为这政论节目有引用新闻报导画面,所以开题用语产生误会,但是本话题只是想确认,是不是有这样的函文内容,如果变成时事题,这样的回文是不是可以救济?
作者: genderbb (多走走)   2018-09-20 11:39:00
不管函文定性如何,都可以行政争讼,顶多就是程序不受理但中选会自己定位非处分又教示可争讼,吃饱太闲啊
作者: im31519 (风水似月)   2018-09-20 11:45:00
同g大说法 其实原po你陷入以行政机关角度判断事情了 能否救济不是以书面是否记载行政处分 抑或机关认定有无法律效力还是以内容记载处分得否救济 应视案件本身是否有影响当事人权利有否变动 大法官释字似有相关解释
作者: orcman124   2018-09-20 12:18:00
释字423
楼主: kkahon (海上男儿)   2018-09-20 12:49:00
谢谢各位解答!我以为是不是可以第8条提一般给付,但是又觉得“可以诉愿”,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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