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劳工申诉回复适用法规

楼主: ertie913 (敝姓蔡)   2018-09-03 13:28:35
劳基法第74条第三项 主管机关或检查机构于接获第一项申诉后,应为必要之调查,并于"
"六十日"" 内将处理情形,以书面通知劳工。
劳动检查法第33条第一项 劳动检查机构于受理劳工申诉后,应尽速就其申诉内容派劳动检
查员实施 检查,并应于""十四日""内将检查结果通知申诉人。
小弟我是认为劳动检查法是劳动基准法的特别法,所以就算劳基法有更新申诉回复日期也还
是适用劳动检查法,有请各位帮我解答一下,感谢不尽
作者: HtcNewOne (新一)   2018-09-03 13:41:00
似有修法意见要把14日之规定修正成与劳基法的30日一致不过还没有修 再看看有无相关解释函令吧
楼主: ertie913 (敝姓蔡)   2018-09-03 19:17:00
感谢M7大的意见 修法意见我再找找
作者: beaanchor (美丽与哀愁)   2018-09-03 20:13:00
60日吧,现在劳检员那么少,14日是要让人过劳死吗而且一个是“处理情形”,一个是“检查结果”,我认为劳条检查员既是专司劳动基准法的检查,应该先适用劳基法,至于职安检查员的部分则是回归劳检法比较合理。
作者: HtcNewOne (新一)   2018-09-03 20:53:00
抱歉 刚好一边在看别的法 没看清楚就打错是60日没错
楼主: ertie913 (敝姓蔡)   2018-09-04 09: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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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政府回应我的
作者: HtcNewOne (新一)   2018-09-04 09:57:00
喔喔 所以是劳基法 后法优于前法适用
楼主: ertie913 (敝姓蔡)   2018-09-04 10:18:00
没有补习班老师可以问问 ,感觉回复的有点草率(个人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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