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加重结果犯之犯罪事实减缩要变更法条吗

楼主: wumorris (wumorris)   2018-07-01 11:29:47
106律师的题目检察官以伤害致死起诉
但法院认致死部分无因果关系
故以伤害罪处断
这题我参考 高点 保成 林肯的答案
都认为是犯罪事实一部缩减 所以毋庸依刑诉300条变更法条
但同学有提及他记得林俊益老师认为如加重结果犯缩减
(刑法277II变277I)的情形仍应依刑诉300条变更条
想请问一下后说理由?
似乎找不到后说的相关资料
而我一直以来的思考模式也是跟前说相同
谢谢大家
作者: kilof (KiLoF)   2018-07-01 11:45:00
不引用吧
楼主: wumorris (wumorris)   2018-07-01 11:45:00
我觉得有点怪的是考选部在106律师刑事法参考解答中第二大题第4小题说明认为伤害致死罪跟伤害罪属同一事实 故检察官虽以伤害致死起诉 而法院纵认致死非加重结果仍应依300条变更法条 可是我的疑问就是这样事实不就缩减了?
作者: zison (竹北李奥钠多)   2018-07-01 13:54:00
94台上5357供原Po参考
楼主: wumorris (wumorris)   2018-07-01 14:08:00
谢谢Z大 那想请问一下前说认为是一部缩减这样有误吗还是只是不同思考脉络下的差异?
作者: zeroterry (ZeroTerry)   2018-07-01 15:26:00
认定标准不同,同一章名说、同一法条说、同一项款说朝突袭被告防御权解,只是实务上认定标准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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