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本分类适用于发表各种考试相关资讯、国考相关新闻、
大法官释字、法律增修等等。
107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警察人员考试、107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一般警察人员考试、107
年特种考试交通事业铁路人员考试-本考试公告
考选部 公告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07年2月9日
发文字号:选特三字第1071500121号
附件:如公告事项
主旨:举办107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警察人员、一般警察人员考试及107年特种考试交通事
业铁路人员考试。
依据:公务人员考试法第18条第1项。
公告事项:
一、考试等别(资位别)、类别组(类科)及暂定需用名额:
(一)107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警察人员考试:等别、类别组及暂定需用名额详如附表一。
(二)107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一般警察人员考试:等别、类别组及暂定需用名额详如附表
二。
(三)107年特种考试交通事业铁路人员考试:资位别、类科及暂定需用名额详如附表三。
(四)前揭暂定需用名额得视考试成绩及用人需要,择优增减录取。用人机关如需临时增列
需用名额,于典试委员会决定录取标准前,经考试院核定后,得增列需用名额。
二、考试日期:
(一)107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警察人员考试
1、三等考试:107年6月9日(星期六)至10日(星期日)。外事警察人员类别外语口试于107
年6月11日(星期一)举行。
2、四等考试:107年6月9日(星期六)至10日(星期日)。
(二)107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一般警察人员考试
1、二等考试:107年6月9日(星期六)至10日(星期日)。
2、三等考试:107年6月9日(星期六)至10日(星期日)。外事警察人员类别外语口试于107
年6月11日(星期一)举行。
3、四等考试:107年6月9日(星期六)至10日(星期日)。
4、本考试分二试举行,第二试体能测验预定于107年10月5日至10月9日举行,实际日期
须视典试委员会决议而定。
(三)107年特种考试交通事业铁路人员考试
1、高员三级考试:107年6月9日(星期六)至10日(星期日)。
2、员级考试:107年6月9日(星期六)至10日(星期日)。
3、佐级考试:107年6月9日(星期六)。
4、本考试佐级考试场站调车、机械工程、机检工程、养路工程等4类科第二试体能测验
预定于107年10月10日举行,实际日期须视典试委员会决议而定。
三、考试地点:本3项考试除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警察人员、一般警察人员考试三等考试外
事警察人员类别集中于台北考区应试外,余分设台北、新竹、台中、嘉义、台南、高雄、
花莲、台东等8考区举行。另公务人员特种考试一般警察人员考试第二试、特种考试交通
事业铁路人员考试佐级考试场站调车、机械工程、机检工程、养路工程等4类科第二试集
中于台北考区举行。
四、报名有关规定事项
(一)报名日期:自107年3月6日起至3月15日下午5时止。
(二)报名收件截止日期:107年3月16日前(邮戳为凭),以挂号邮寄报名表件始完成报名
程序,如未依规定寄出报名表件,网络报名视为无效。
(三)报名邮寄地点:11602台北市文山区试院路1之1号考选部特种考试司第三科。
(四)报名方式:
1、107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一般警察人员考试:采“网络报名并缴验应考资格证明文件
”(纸本寄件)方式办理,应考人请登入网络报名资讯系统(register.moex.gov.tw) 报
名,登录完成,务必下载打印报名书表,连同应考资格证明文件及缴费证明等,于107年3
月16日前(邮戳为凭)以挂号邮寄至指定地点,完成报名程序。登入报名资料前,请先下
载应考须知详细阅读。
2、107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警察人员考试及107年特种考试交通事业铁路人员考试:
(1)采“网络报名并免缴应考资格证明文件”方式办理,应考人请登入网络报名资讯系统
(register.moex.gov.tw) 报名,登录报名资料前,请先下载应考须知详细阅读。应考人
于网络报名系统完成报名资料登录后,将由系统主动提示讯息,无须缴交报名书表、身分
证件及应考资格等书面证明文件,但仍应于规定期限内打印缴款单或线上缴费,缴款证明
由应考人自行妥善留存。应考人于网络报名系统所填具之报名资料,将透过户役政机关之
资料进行检核。
(2)应考人如姓名有罕见字者、身心障碍者或申请特殊照护措施者及申请报名费减半优待
者(具原住民身分者可透过户役政机关检核,无须缴附证明文件),于网络报名系统完成
报名资料登录及缴费后,务必下载打印报名书表,连同相关证明文件,于107年3月16日前
(邮戳为凭)以挂号邮寄至指定地点,始完成报名程序。
五、应考资格、应试科目及成绩计算:
(一)本3项考试分别依照“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警察人员考试规则”、“公务人员特种考试
一般警察人员考试规则”及“特种考试交通事业人员考试规则”及其附表与“公务人员考
试总成绩计算规则”之规定办理。
(二)依后备军人转任公职考试比叙条例暨其施行细则之规定,应考人具该条例所称后备军
人身分,得以军阶及军职年资,应性质相近之考试:
1、三等考试(高员三级考试):曾任中尉以上三年之军阶及军职年资,得应未列举限定
院、系、组、所、学位学程名称之类科,或应与该军阶及军职年资所具军职专长性质相近
之技术类别相当类科。惟考试类科应具有相关之职业证书、工作经验或训练,始得报考者
,仍应符合该应考资格规定。
2、四等考试(员级考试):曾任中士以上三年之军阶及军职年资,得应未列举限定职业
学校或相当院、系、科、组、所、学位学程名称之类科,或应与该军阶及军职年资所具军
职专长性质相近之技术类别相当类科。惟考试类科应具有相关之职业证书、工作经验或训
练,始得报考者,仍应符合该应考资格规定。
六、体格检查时间及标准:
(一)107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警察人员考试:本考试应考人于笔试录取通知送达14日内,
应经试务机关指定之医疗机构办理体格检查并缴送体格检查表,体格检查不合格或逾期未
缴送体格检查表者,不予分配训练。
(二)107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一般警察人员考试:本考试应考人于第一试录取通知送达14
日内,应经试务机关指定之医疗机构办理体格检查并缴送体格检查表,体格检查不合格或
未于规定时间内缴交体格检查表者,不得参加第二试。
(三)107年特种考试交通事业铁路人员考试:本考试应实施体格检查类科之应考人于录取
通知送达14日内,应经试务机关指定之医疗机构办理体格检查,并检送体格检查表,体格
检查不合格或未于规定时间内缴交体格检查表者,不予分配训练,或不得参加第二试。
(四)前三项考试体格检查标准依“公务人员考试体格检查办法”及“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警
察人员考试规则”、“公务人员特种考试一般警察人员考试规则”及“特种考试交通事业
人员考试规则”之规定办理。
七、107年应届毕业生拟以学历资格报考者,经审查准予“暂准应试”者,其毕业(学位)
证书影本,延长缴验期限至本(107)年7月17日前,届时未依限缴验或缴验之证书经审查
不合格者,即属自始不具备应考资格,如有入场应试情形,其考试成绩不予计算。
八、为保障身心障碍者应国家考试权益,相关维护措施均依“身心障碍者应国家考试权益
维护办法”办理。
九、本3项考试应考人,具有身心障碍、原住民族、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特殊境遇家
庭或后备军人身分者,其报名费用依规定数额予以减半收取,其余均不予优待。
十、本3项考试各类别组(类科)应考资格、应试科目、试题题型、成绩计算、及格方式与
其他有关事项,均详载于各该考试应考须知。
附表一
https://goo.gl/EsgTuA
附表二
https://goo.gl/5qtvaw
附表三
https://goo.gl/xB7UGJ
考选部
https://goo.gl/VYwq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