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舞弊态样多 毫刻带小抄冒名顶替
(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19日电)
公务员铁饭碗竞争激烈,为求考试脱颖而出,不少应考人铤而走险;原子笔、塑胶尺
刻字、带小抄或戴微型耳机、腰绑电子接收器等舞弊方式时有所闻,甚至还有父亲顶替儿
子考试。
泰国电影“模犯生”去年在台热映,电影中以钢琴指法敲桌、铅笔印答案条码等作弊
方式引发热议;其实这几年在台湾的国家考试,也都曾发现应考人作弊,传统、电子舞弊
手法都有。
民国100年7月公务人员普通考试,监场人员发现一名考生手里握一支原子笔,还同时
打量桌上其他3支笔,且每隔一段时间翻转一面(笔杆为六面体),行径相当怪异。监场
人员上前查看,发现每支原子笔都以近乎“毫刻”方式,刻满文字。
由于刻工过于精细,无法清楚辨识上头文字,考选部最后以拓印方式,在笔上涂上印
泥,转印到白纸,才看清楚刻满密密麻麻的法律条文和考试重点。由于刻工罕见的精细,
考选部将笔收入展列馆永久展示。
和原子笔一样,同样以“刻钢板”方式被收入展列馆的,还有不仔细看看不出刻有文
字的透明塑胶尺,但因为这类刻工费时费力,近几年的国家考试已经非常少见,大部分都
是直接把参考书影印缩小,或在纸条、入场证上写字,直接带进考场。
考选部主任秘书苏秋远告诉中央社记者,毫刻、带小抄、在肢体或衣服上写字等作弊
态样非常多,过去都曾发现。考生与其花心思想作弊方式,不如把时间拿来专心念书,效
果可能比较好。
根据考选部统计,民国105年夹带小抄、在肢体上或入场证、文具上书写与考试有关
文字被扣考有10件,106年降为3件。苏秋远说,若考场发现作弊违规,一经发现,立即向
司法警察机关告发,绝不宽贷;可能因为适度宣导,近年来舞弊案件明显降低。
随着资讯科技日新月异,舞弊手法推陈出新,不再仅限传统作弊方式,随之而起的是
电子舞弊。
93年2月专技人员高普考,电信警察侦测到异常电波,最后查获有犯罪集团成员透过
发报器,传送讯息给身上携带震动式呼叫器的考生。99年地方特考也曾发现考生以耳朵塞
微型耳机、腰部绑有电子接收器方式,进行电子舞弊。
苏秋远表示,考选部办理国家考试,在90年至99年间,曾先后查获12起电子舞弊案,
都已依刑法第137条妨害考试罪移送检察机关办理,其后迄今并未发生电子舞弊案件。
除了传统与电子舞弊,也有冒名顶替。97年不动产经纪人考试,监场人员核对应考人
身分,发现有报考考生与实际应考人年龄不符,发现是父亲代儿子考试。
96年司法人员特考,也曾发现有哥哥与弟弟共谋变造身分证,打算由哥哥代弟弟考试
,后来弟弟反悔,却因变造的身分证来不及更换,被监场人员发现涉嫌伪造文书。
公务人员考试法规定,若发现冒名顶替、伪造或变造应考证件、以诈术或其他不正当
方法应考,5年内不得参加国家考试。
刑法第137条规定,对于依考试法举行的考试,以诈术或其他非法的方法应考,处1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罚金。(编辑:苏志宗/李淑华)107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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