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作行政法题目有一题是关于行政性质判断 “前方有雾,小心慢行”是属事实行为。
想请问为什么不是属于行政指导性质呢?警告性标语应该为行政指导性质?
麻烦行政法强者大大们解答,谢谢~
行政指导是针对特定人....本身就不一样的东西不要乱扯在一起,还并存咧
作者: chengzi 2018-02-14 07:39:00
行程法165可以再看清楚一点 行政指导需针对特定人 一楼的说法恐有疑虑
作者: TJSTHYSYS09 (软趴趴) 2018-02-14 08:56:00
事实行为跟法律行为区别在于是否有发生法律上效果,跟是否涉及特定人应该是无关的,所以行政指导性质是属于事实行为。
作者:
zeroterry (ZeroTerry)
2018-02-14 09:20:00行政指导是一种事实行为
作者:
y0707186 (新阿姆斯特旋风喷射阿姆)
2018-02-14 10:28:00行政指导是事实行为啊 有什么问题ㄏㄏ
标志也是事实行为啊,禁制标示才是一般处分楼上有什么问题吗?
作者:
y0707186 (新阿姆斯特旋风喷射阿姆)
2018-02-15 10:42:00所以并存有问题?如果是指行政指导是事实行为的一种 而不是事实行为=行政指导 那我想你误会并存的意思
作者: Yakei 2018-02-17 00:58:00
但是事实行为不等于行政指导啊 何以有并存之说
作者: jiunyug (均) 2018-02-17 08:23:00
4楼正确
作者:
zeroterry (ZeroTerry)
2018-02-17 12:28:00行政指导是一种事实行为,即时强制也是事实行为,只是有无法效性分类的名词而已。就像我妈同时是女人,但不代表所有女人都是我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