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行政法申论一题请教

楼主: Jencho (Jencho)   2018-01-31 22:50:05
是100年军人转任考试三等的题目
A 公司为劳力密集之产业,雇用本国劳工不易,经依雇主聘雇外国人许可及管理办法
,向行政院劳工委员会申请引进外籍劳工,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虽认定 A 公司为符合
引进外国劳工规定之产业,惟因目前国内失业率居高不下,乃函复 A 公司暂缓引进
外国劳工,俟景气好转后再议。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上开函复之性质为何?是否合法?
看阿摩还没有人解,所以PO上来请高手指点一下。
该函复应该是不合法的行政处分,想确认不合法的理由该怎么写。
该写法律保留吗?还是明确性原则?或是其他?
作者: chauncey01 (一刀)   2018-01-31 23:00:00
我的想法,能否引进劳工应为羁束处分,一符合法定要件行政机关应即做成同意之处分,故行政机关应无裁量权,所以不合法。
作者: Jeffery71 (南风)   2018-01-31 23:04:00
有无附相关法条? 若有,可写一下系观念通知(说明现在准许外劳比例) 或 行政处分。最后结论认定是处分。小题大作,不然第二问没啥好写,这就否准没啥不明确的。
作者: ab552830 (greg552830)   2018-01-31 23:09:00
函覆是行政处分,该办法限制人民营业自由(释字514),故若该办法非有法律授权,即违反法律保留,若有母法授权订定,则再争执有无违反比例原则等,个人浅见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18-01-31 23:35:00
解题就 从 定性 和 形式要件、实质要件 开始想就对了你觉得不合法 却说不出不合法在哪
作者: d60917 (zdspy2号)   2018-01-31 23:36:00
觉得是裁量滥用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18-02-01 00:32:00
这题网络上有参考答案 你的题目也不完整...如果不合法都写不出来 就改写合法就好啦~
楼主: Jencho (Jencho)   2018-02-01 08:31:00
省略题目第二段是因为和第一小题无必要关联,感谢楼上几位大大的意见分享。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18-02-01 10:21:00
其实第二小题有暗示你往合法方向写
作者: pq5inter (stone)   2018-02-01 22:55:00
个人灵光乍现,是否属行程法第93条,<行政机关作成行政处分有裁量权时,得为付款。>
作者: keepdream (K.Dream)   2018-02-02 02:14:00
今天进度刚好提到这题,提供老师看法给大家参考:(一)该函复性质为驳回之行政处分(二)该行政处分为裁量性行政处分,可就裁量瑕疵审查,若有瑕疵则违法,反之则合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