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有先上网查过司法官应考资格如下: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独立学院以上学校或符合教育部采认规定之国外独立学院以上学校
政治、法律、行政各系、组、所、学位学程毕业得有证书。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独立学院以上学校或符合教育部采认规定之国外独立学院以上学校
相当系、组、所、学位学程毕业得有证书,并曾修习独立学院以上学校宪法、行政法、民
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商事法等科目二科以上(每科二学分以上)课程。
三、经高等考试或相当高等考试之特种考试司法行政职系各类科考试及格。
四、经普通考试或相当普通考试之特种考试司法行政职系各类科考试及格满三年。
五、经高等检定考试司法官或法务类考试及格。
但是依然不太确定
考过警察三等考试 算符合第三项吗?!
还是不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