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政策平台有"公务员休假以小时计"的提案,如果您赞同
恳请帮忙附议并广为宣传,感谢您!!
https://goo.gl/XqzKuo
提议内容:
修改“公务人员请假规则”第10条第1项后段“每次休假,应至少半日。”之规定,改为
休假得以时计,使更能弹性运用休假时间。
利益与影响
(1)目前绝大多数公务人员请假作业已经网络化,以线上系统申请请假,请假时数、日数
可以自动核算,不会多增人事人员负担。
(2)此项提案无经费需求,不会多增国家财务支出。
(3)公务人员请休假不必一次须请半天,改为可以只请1或2个小时,对于有定期家庭事务
处理需求者(如接送小孩、照顾长者等),尤有方便与体恤作用。
(4)休假改为以小时为计算单位,对于休假中却有临时状况须回办公室之公务人员,更能
保障其休假权益。
(依现行制度,如已请休下午半天,即13点30分到17点30分,但却在下午15点接到办公
室电话须紧急回去处理,此情况下,这半天休假不能销假。但是如果改以时计,则可
销假2个小时。)
推,我有去陈情过这件事情,一次要请半天真的是太不合理了
作者: cbstgb (你逆) 2017-12-12 08:34:00
推
作者:
kim1998 (金女士)
2017-12-12 09:07:00推
作者: qa9419 2017-12-12 09:49:00
推
作者: piscesgl (爱的蚵仔面线) 2017-12-12 10:43:00
推
作者: kevin978512 2017-12-12 12:11:00
推
作者:
pk0943 (.)
2017-12-12 12:42:00我觉得还好,我假都休不完。
作者: asin02140017 2017-12-12 14:24:00
你每天早上休一到二小时 晚点上班 就休的完了
作者:
lsz6404 (S)
2017-12-12 15:14:00建议转到公务人员板 Publicservant
作者:
qqq1234 (王大树)
2017-12-12 16:05:00这之前的提案不知被哪个猪头委员反对而没过
这是行政规则,不用经立法院,承办人员说,之前就有人提议过,是考试院挡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