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民法

楼主: jsj2203012 (公園系男孩)   2017-11-28 12:47:26
题目:某甲 25 岁,以贩卖大麻菸及名牌二手包为生。18 岁未婚女大学生某乙一时好奇,向甲询问一盒大麻菸及一只二手名牌包的价格。甲表示:若乙有兴趣,愿以该盒 1 万元大麻菸及该只10 万元的二手名牌包合并出售给乙,只收乙新台币 10 万元。乙在未征询父母允许的情形下,表示愿意购买并马上交付给甲现金新台币 10 万元,甲随即将大麻菸放进二手名牌包一并
交付给乙。请问甲乙之间共成立多少个债权行为及物权行为?这些行为的效力如何?
第一题我写对
我的问题是第二个小题,答案是给
1.契约效力未定
2.乙给甲10万元 效力未定
3.甲给乙大麻菸跟名牌包 行为有效
但交易大麻菸没有违反民法第71禁止规定吗(还是禁止规定不是这样用),这样这个契约应该无效,然后双方都论不当得利?
小弟民法真的不太好,有错误尽量鞭。
作者: nakatacool   2017-11-28 13:06:00
好难!请问这是司法特考题目吗?
作者: jdtrue (u can't see me)   2017-11-28 13:12:00
牵涉毒品部分的法律行为无效 但交付是事实行为 当然有效
作者: allen73420 (习惯)   2017-11-28 13:25:00
交付名牌包跟大麻行为有效(纯获法律上利益),但大麻系法律上禁止流通之物属71条禁止规定里的效力规定,故交付大麻的物权行为因而无效,但交付名牌包有效(一物一权主义),应该是吧。
楼主: jsj2203012 (公園系男孩)   2017-11-28 13:27:00
这是104地特三等民总谢谢j大跟a大
作者: yiyiXUAN (欸你)   2017-11-28 13:30:00
还有111条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17-11-28 13:45:00
可讨论71禁止规定中的取缔规定或效力规定 还有72公序良俗只写到禁止规定的话就不够完整如果认为是效力规定 或公序良俗 就不用讨论行为能力但如果认为是效力规定 就要考虑行为能力物权行为部分 考量无因性 契约无效时仍有效
作者: kanataliz (Miffyisarabbit)   2017-11-28 14:45:00
大麻无效(民法第71条),名牌包有效(民法第77条但书)唸题解书有唸到这题QQ
作者: lovekangin (好人)   2017-11-28 14:53:00
我的讲义是写买卖契约部分无效(大麻) 交付10万现金效力未定 交付大麻无效 交付名牌包有效
楼主: jsj2203012 (公園系男孩)   2017-11-28 15:07:00
交付10万效力未定是因为无因性理论+纯获法律上利益吗
作者: lovekangin (好人)   2017-11-28 15:35:00
嗯 77跟79
作者: peggy0709 (peggy)   2017-11-28 17:57:00
三个物权行为 因为乙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买卖契约效力未定 就乙纯获法律上利益来说物权移转行为有效 但因贩卖大麻烟违反公序良俗(民法72条)故无效 若乙父母不同意乙所为之买卖契约 则无效 若甲受有损失 则可依民法767条请求返还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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