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民法§870-1之次序权的绝对抛弃....

楼主: MagicGirl (魔女)   2017-11-16 23:37:44
870-1Ⅰ同一抵押物有多数抵押权者,抵押权人得以下列方法调整其可优先受偿之分配额
“但他抵押权人之利益不受影响”:
1为特定抵押权人之利益,让与其抵押权之次序。
2为特定后次序抵押权人之利益,(相对)抛弃其抵押权之次序。
3为全体后次序抵押权人之利益,(绝对)抛弃其抵押权之次序。
例:债务人甲在其抵押物上分别有乙丙丁第一二三次序180万、120万、60万元之抵押权
若甲拍得价金300万。
在绝对抛弃的情形,乙的抵押权顺序垫底。
则丙优先受偿120万、丁依序受偿60万、乙最后受偿120万。共300万
以上是老师举的例子
且强调次序权的让与、相对抛弃、绝对抛弃“不会影响他抵押权人之利益”
以下是自己想的例子.....
若甲拍得价金仅200万...
依正常情形受偿,则乙优先受偿180万、丙依序受偿20万,丁哭哭拿不到钱。共200万
在绝对抛弃后,乙的抵押权顺序垫底。
方法一、丙优先受偿120万、丁依序受偿60万、乙最后受偿20万。共200万
但此举影响了丙、丁的利益,因为丙只应受偿20万,而丁原本是拿不到钱的。
与条文-“不影响他人权益”冲突
或者
方法二、乙的抵押权顺序垫底:丙优先受偿20万、乙依序受偿180万,丁继续哭。共200万
此举虽符合条文所说不影响他人权益,
但与绝对抛弃定义冲突,因乙之受偿次序先于丁。
请问有哪位大大能够开释一下
谢谢 感激不尽,因自己是看网络课程的 没有老师可以问
或者有大大可以帮忙问一下学校民法老师的。
本题个人比较倾向 <方法二>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17-11-16 23:47:00
870-1立法理由就有给例子了
楼主: MagicGirl (魔女)   2017-11-16 23:48:00
老师就是举立法理由的例子 我举的例子不在立法理由内..
作者: dennis1203 (ds)   2017-11-16 23:50:00
不影响他人权益应该是指在原本可受偿的范围内,不可因他人的让与抛弃而“减少受偿”,而非指债权的受偿的机会提高的情形。所以1是正确的(管见…若有误请帮更正)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17-11-16 23:51:00
第一二款都有写为特定人之利益 此时对其他抵押权人不受影响第三款本来就写"为全体" 当然都会受影响
楼主: MagicGirl (魔女)   2017-11-16 23:58:00
谢谢楼上两位大大帮忙 好像就是方法一 哈...唸到歪掉了
作者: sampsonhugh (夏)   2017-11-17 09:48:00
欢迎善用考选部信箱洽询 https://goo.gl/QmH4qD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