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xenonun (火星宇宙军扫地员)》之铭言:
: 长官是不是咬定你好不容易考上,而不敢辞职
: 私人企业,不爽就就离职,再找就有,反正顺便告ㄧ下,赚点和解金
: 遭当面骂脏话 公务员控艺文推广处霸凌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iu2oPQbU_s
: 看守所管理员控遭被要求下跪
: https://youtu.be/GzmJypsdlA0
公家机关向来被视为铁饭碗,台北市居然有公务员声称,
因不配合长官整肃下属,被弄到两大过面临免职,任职于
艺文推广处的曾姓主任,今天(11月2日)在议员的陪同下
公开长官辱骂他的录音档,除了大声骂人,还夹杂他x的等
不雅字眼,曾先生不堪受辱,被医师诊断该休息,却被长
官以旷职处理,让他无法接受。
陈情人曾先生:“第一个无能第二个是他妈的。”
讲起被北市艺文推广处副处长痛骂的经过,陈情人曾先生
表情痛苦,决定公开录音档,还原过程。
声音来源:北市艺文推广处吴副处长:“他妈的我不生气,
你每天给我这样做事情我不生气,你懂不懂你书读到哪里去
,我的妈呀你还法学博士。”
又是他X的、又是无能,今天(2日)1月才从经济部调到北市
艺文推广处,担任主任的曾先生控诉,屡次遭到吴姓副处长
刁难、辱骂,进而引发精神上的痛苦。就医诊断,需休假2周
~1个月,但却遭以缺勤旷职为由记2大过,即将被免职。
陈情人曾先生母亲:“我的孩子很绝望,我儿子原本在我隔壁
,他来到我面前跪下来,说妈妈你要救我。”
北市议员(国)厉耿桂芳:“公务人员资格到此全部结束,
以后都不能任职公务人员,都不能接续什么罪啊,比贪渎的
罪还大。”
陈情人控诉被公家机关霸凌,议员原本要找来吴姓副处长对质,
他却临阵请假,改由处长代打,反控是曾先生,做事屡做屡错,
出勤不正常。
北市艺文推广处处长林信耀:“曾主任业务一再犯错,一错再错
几乎刚讲完也不改,是他是6月30到7月7号之间,都没来上班。”
曾姓陈情人vs.北市议员(国)厉耿桂芳:“你有请假吗,我以为
我写一封电子邮件,电子邮件有写。”
因为曾先生连续6天没到班,依据公务人员管理办法,无故不到班
得以免职。如今双方各说各话,文化局长承诺将介入彻查,不偏
袒任何一方。
(民视新闻王暐婷、苏威铭台北报导)
关键字:艺文推广处的曾姓主任、法学博士、经济部调到北市艺文
推广处
很像是 政大公行博士 曾任大同大学助理教授
但网络照片和新闻影片 初看不像同一人
但1995年政大公行硕士 时24岁来推算 又很可能是同一人
公务人员任用法 第28条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为公务人员:
一、未具或丧失中华民国国籍。
二、具中华民国国籍兼具外国国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在此限。
三、动员戡乱时期终止后,曾犯内乱罪、外患罪,经有罪判决确定或通缉
有案尚未结案。
四、曾服公务有贪污行为,经有罪判决确定或通缉有案尚未结案。
五、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确定,尚未执行或执行未
毕。但受缓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六、依法停止任用。
七、褫夺公权尚未复权。
八、经原住民族特种考试及格,而未具或丧失原住民身分。
九、受监护或辅助宣告,尚未撤销。
公务人员于任用后,有前项第一款至第八款情事之一者,应予免职;有第
九款情事者,应依规定办理退休或资遣。任用后发现其于任用时有前项各
款情事之一者,应撤销任用。
前项撤销任用人员,其任职期间之职务行为,不失其效力;业已依规定支
付之俸给及其他给付,不予追还。但经依第一项第二款情事撤销任用者,
应予追还。
如果不是曾服公务有贪污行为,经有罪判决确定(或通缉有案尚未结案)
再考试(录取并训练)及格进去 还是可以被任用的
北市议员(国)厉耿桂芳:“公务人员资格到此全部结束,
以后都不能任职公务人员,都不能接续什么罪啊,比贪渎的
罪还大。”
厉耿议员所言 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