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司法官第一题的违宪审查

楼主: valender (非理性繁荣)   2017-10-16 19:43:42
有下列各款行为之一者,处三日以下拘留,并处新台币一万元以上五万元
以下罚锾;其情节重大者,得加重拘留至五日:
一、媒合性交易。但媒合符合前条第一款但书规定之性交易者,不适用之

二、在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之场所,意图媒合性交易而拉客。
关于二款的违宪审查
请问大家是用什么基本权下去写呢?
作者: kcnny (被R20爽死的伪娘)   2017-10-16 19:47:00
执行地点的限制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17-10-16 19:50:00
要合宪就释623言论自由,要违宪就钱建荣的工作权吧
作者: food36 (福德36)   2017-10-16 20:24:00
只有我写一般行为自由吗噗噗
作者: by090406 (Ryan)   2017-10-16 20:28:00
是职业客观限制,梗埋在附的法条,目前没有合法红灯区,形同客观不能选择合法从事性工作。另外论性自主权
作者: hope0955 (约翰蓝侬)   2017-10-16 20:39:00
拘留的部分没有问题吗?
作者: kcnny (被R20爽死的伪娘)   2017-10-16 20:44:00
但系争法条是规定皮条客不能在公众场合拉客所以皮条客私下拉客应不受本条规范所以管见以为是执行地点的限制
作者: hope0955 (约翰蓝侬)   2017-10-16 20:45:00
但题目不是说他被拘留一日
作者: kcnny (被R20爽死的伪娘)   2017-10-16 20:46:00
本件的当事人是皮条客不是性工作者
作者: lescholar (lescholar)   2017-10-16 20:49:00
平等权 只罚意图营利之一方 释字666 当下忘了释字623
作者: kcnny (被R20爽死的伪娘)   2017-10-16 21:10:00
这题是问皮条客拉客 怎会有平等权问题@@
作者: DEATHorz (风之飘邈)   2017-10-16 21:11:00
只有我觉得是低价值的商业性言论吗XD 还有法律明确性拉客的要罚 招揽买美食的不罚 一样意图得利但我考试是写言论自由啦XD他说以大法官的立场 既然我是大法官 都要尊重我意见阿XD3F我也有写一般行为自由,但不是主要权利
作者: dennis355032 (启丸)   2017-10-16 21:17:00
我也写商业性言论@@
作者: can0802 (can)   2017-10-16 21:30:00
跟by大写的一样
作者: waymi0530 (黄金豆豆浆)   2017-10-16 22:05:00
借问,检察官声请释宪大家怎么论述?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17-10-16 22:09:00
检察一体->检察官不能释宪
作者: SCDAN (ㄎㄎ)   2017-10-16 22:13:00
392广义司法机关 在拉到371法官然后说让人民徒增无益程序去拿一个终审裁判不利权利保障所以可以声请释宪当然我是瞎掰的
作者: HertenLarSis (恶梦)   2017-10-16 22:16:00
我直接用司审5 orz
作者: SCDAN (ㄎㄎ)   2017-10-16 22:17:00
之前有新闻说有人提议要让检查总长有释宪权 是不是国是会议的新闻啊?
作者: osee (os)   2017-10-16 22:50:00
拉客的行为 要先定义吧 蛮奇怪的东西 台中公园也是凑过来问
作者: hereuare   2017-10-16 23:12:00
拘留规范于社会秩序维护法内
作者: GroveStreet (jerseyfan)   2017-10-16 23:36:00
我有对"拉客"这两个字讨论法律明确性原则......另外拘留的部分应可讨论释字708跟710 ?
作者: kcnny (被R20爽死的伪娘)   2017-10-16 23:39:00
哇咧!现在重看题目才发现有拘留规定,写的时候以为只会被罚锾
作者: zimt (EMU100)   2017-10-16 23:54:00
708和710涉及问题:外国人是否受基本权保护,非刑事被告人身自由剥夺的正当法律程序,这题系争规定应该没有涉及这方面争点我是写社违法81拘留并处罚锾,排除行政罚法24条3项,是否抵触一行为不二罚原则 ,然后引751
作者: homosacer (牧笛)   2017-10-17 01:07:00
我也是写职业自由之限制。不过拘留部分我认为就是限制之手段,然后跑违宪审查关于目的及手段之关联这样
作者: kcnny (被R20爽死的伪娘)   2017-10-17 01:16:00
为什么80跟81条重复规定了拉客者的罚锾?哦我看错了,80条是规定性工作本身
作者: wego5566 (WEGO!)   2017-10-17 01:26:00
不能释宪,无实定法源且大法官未扩张解释至此
作者: bluesea620 (bluesea620)   2017-10-17 08:25:00
拘役不是其他种类行政罚吗?直接依据行政罚法第24条第一项但书应该可以跟罚锾并科啊这部分应该没有违反一行为不二罚更正 原来是自己看错…第三项是说不能并罚,这样就不一定了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17-10-17 08:40:00
我觉得题目只问拉客有没有违宪,写一行为不二罚是开花了我是写限制在公开场所拉客是职业执行方式的限制,但是我国没有开放性交易专区,如此规定已经将职业自由几乎限制为零,故应以客观条件限制的违宪审查密度加以审查。行为人在商业区拉客,并非在文教区或住宅区拉客,所以没有极重大公益的需求,所以限制违宪
作者: funghi4720 (方吉菇菇)   2017-10-17 10:25:00
u大这部分感觉写得不错.我是还有讨论是否工作权保障另外大审法第9条.检察署不能释宪.应该要行政院层转!?工作权保障即大小构成要件说之类似争点
作者: bluesea620 (bluesea620)   2017-10-17 12:13:00
我也不知道出题者有没有要考一行为不二罚,只是能注意到这个点也还蛮细心感觉主要是考工作权啦,不然第一子题把重点放在言论自由,第二子题又是集会游行的问题,都涉及表现自由感觉久有点重复
作者: kkahon (海上男儿)   2017-10-17 12:53:00
人身自由(拘留)384,708,710,财产权(罚锾)522,违法性言论限制(行为)554,职业方式自由限制(577,414参照)更正554,应该是623的儿少29
作者: aaaaaz22 (小穹)   2017-10-17 13:38:00
还有非法职业是否受工作权保障的666许意见书?
作者: kkahon (海上男儿)   2017-10-17 13:48:00
也行吧,但是应该称“居间性交易裁罚的违宪性审查”,而基本权是居间性交易的工作权保障,手段同前揭宪法8人身自由,15财产权,再审比例原则
作者: agn0000099 (羽山秋人)   2017-10-17 15:57:00
大家真的每个人都不同的答案 把问题问的这么广 我真的好奇老师怎么改
作者: SCDAN (ㄎㄎ)   2017-10-17 16:01:00
比较好奇改一张考卷花多少时间
作者: HertenLarSis (恶梦)   2017-10-17 16:44:00
感觉不须要讨论工作权考的是发传单的人不是考小姐的基本权既然是发传单的人,那不如讨乱低价值言论的事前审查还是要讨论发色情广告这个工作?
作者: ok5566 (洨王子)   2017-10-17 16:46:00
这题主要应该是要讨论工作权.言论自由吧 拉皮条就是他赚钱的方式阿 你还要讨论拉皮条是不释宪法保护的工作
作者: dghkrt3489 (光光)   2017-10-18 23:31:00
首先,要论“媒合性交易”是否受职业自由保障,才会有职业自由执行地点限制的问题。申言之,完整的论述,应先从是否受保护开展,再到如果受保护的话,这样的限制是否合宪,由于“不合法的活动”是否受职业自由保障、与执行地点的限制,皆有学说争议,配40分很够写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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