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债务不履行之过失

楼主: benjamin1169 (阿呆名)   2017-10-14 12:48:09
https://i.imgur.com/dfFPt5j.jpg
想问一下这个题目,虽然债务不履行上乙仅具有抽象之轻过失,但甲与乙的女儿是一起走
失,是否可以推定甲也是去找乙的女儿,而向乙请求无因管理的赔偿?毕竟把人家女儿搞
丢,然后说已尽到处理自己事务的同一注意,实在是……
作者: a303121 (夏夜星)   2017-10-14 13:23:00
不行,因为有托付
作者: edward0811 (友善)   2017-10-14 13:45:00
小孩都不见了,还在弄出租车谁要付钱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17-10-14 14:50:00
这例子也太烂了吧
作者: TzuHung0615 (TzuHung0615)   2017-10-14 16:01:00
应该要担心小孩生命危险吧!钱真的比生命重要耶
作者: ikariamman (肥宅~~~~~)   2017-10-14 16:30:00
....怎么变成讨论道德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时光,为我停留)   2017-10-17 02:38:00
虽然乙对甲的女儿有尽到‘与自己女儿相同的注意义务’,但就此论断乙不可归责?说真的也太好笑,这论点可以带出不小心把自己的小孩搞丢搞死都不可归责的结论XD乙自己事务都没注意,如若说自己的女儿跟甲的女儿为同样注意义务,不就刚好两个都是未尽义务不是吗?这就像你考试全抄隔壁答案,但他只有80分,你最多也就跟他同分而已~~借这篇顺便问一下,如果觉得解题书的拟答很烂怎么办XD
楼主: benjamin1169 (阿呆名)   2017-10-19 23:37:00
烧掉哈哈 通通烧掉它确实答案有点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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