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一性案件中
有罪始生不可分
我想问的是
若今天是一个集合犯
既判力ㄧ部被判无罪效力不及于他部
然就另一部另行起诉
可不可能在同一性方面
因为基础事实同一
而不得再起诉
如果会因为这样不得再起诉
ㄧ部无罪之既判力不也等同效力及于他部吗
谢谢
作者:
DogT (星星知我心)
2017-10-12 16:00:00钰:单一性=同一性。你还是要回归是否为一个相同历史过程,有无紧密事理关联性,行为时间地点客体及侵害目的判断。像贿选向跟AB买盘证据不足无罪,后起诉向CDE买票,很难说是同一案件。重点就是学说认为,实体法上一罪,诉讼法上有可能认为是诉讼法上数犯罪事实,不受实体法拘束。
我怎么记得单一案件的实质上一罪一部无罪他部会受既判力所及而不得再行起诉,若起诉应该下免诉判决
印象是:一部有罪,主文仅须谕知有罪,则既判力扩张;一部无罪他部非有罪,主文须分别谕知,则均生既判力而无扩张问题
作者:
Saaski (GreedIsGood)
2017-10-12 21:56:00所谓有罪生不可分,系指起诉、审判不可分既判力不可分有另一套规则
作者:
wakke (合理化勒索)
2017-10-13 02:28:00我猜有人把民诉跟刑诉混在一起了
作者: huyana1121 (茶茶) 2017-10-13 07:45:00
1.起诉不可分要件(37特覆3722):全部为一罪全部为有罪2.既判力扩张(67年第10次刑庭决议 ):一部有罪既判力及于全部;一部无罪 区分:一行为一罪.一行为数罪既判力及于全部 ;数行为数罪既判力不及(决议提到一行为只受一次审判)
作者:
newfrank (newfrank)
2017-10-13 08:43:00想太多,后诉法院不会找自己找麻烦。
作者:
cipc444 (宋亏西)
2017-10-13 15:52:00看不懂你在说啥 集合犯就法律上一行为的实质一罪 要怎样才会一部无罪一部有罪 你实际举个例子试试看就知道了比如说收集伪造货币好了 难道还会分哪一次收及无罪吗= =?但如果你硬要这样举例 那答案应该会是不升集合关系所以就变成数行为 在程序上会变成不同的诉讼客体其实想像竞合犯才真的是例外 剩下的处理模式都差不多的所以结论上来说 按照你的推论下来 应该是不会有同一问题毕竟你前面推论下来都已经变成没有集合关系的数行为了后面就不可能再说两诉之间是同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