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弟毕业于119大学,目前准备司律中
小弟心底深处一直有个疑问想跟大家请教一下,
事情是这样的
请问落榜的人可以去帮上榜的人申请复查吗?XD
理论上,我说“理论”也就是纯就学说见解作答XD
虽然我知道阅卷委员有所谓的判断余地,
但是考试成绩对考生而言,似乎还是一个来自于考选部行政机关的行政处分,
而对于落榜的考生而言为一不利处分,相对地,对于上榜人来说无疑是个受益处分。
而此时落榜者,是否可以代替上榜者申请复查?甚或在此资源(名额)有限情况下,类似排他型竞争者诉讼,依偶像李泽讲义说可经诉愿后打4+5 or 6+8?
例如落榜头,帮上榜尾申请复查?有机会吗?
以上纯属搏君一笑
距离二试不到一个月,感谢大家花2分钟看干话QQ
打给嘎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