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xyQQ (包装机)
2017-09-23 22:07:19大家好~
小弟毕业于119大学,目前准备司律中
小弟心底深处一直有个疑问想跟大家请教一下,
事情是这样的
请问落榜的人可以去帮上榜的人申请复查吗?XD
理论上,我说“理论”也就是纯就学说见解作答XD
虽然我知道阅卷委员有所谓的判断余地,
但是考试成绩对考生而言,似乎还是一个来自于考选部行政机关的行政处分,
而对于落榜的考生而言为一不利处分,相对地,对于上榜人来说无疑是个受益处分。
而此时落榜者,是否可以代替上榜者申请复查?甚或在此资源(名额)有限情况下,类似排他型竞争者诉讼,依偶像李泽讲义说可经诉愿后打4+5 or 6+8?
例如落榜头,帮上榜尾申请复查?有机会吗?
以上纯属搏君一笑
距离二试不到一个月,感谢大家花2分钟看干话QQ
打给嘎油~
作者: MasterYA (YA大师) 2017-09-23 22:42:00
差点嘘了
作者:
leoth (小猫)
2017-09-23 22:45:00就算复查,只会看各题目分数加总,不会看内容,省省吧
作者:
Diaw01 (Diaw)
2017-09-23 22:50:00只会看分数加减 不会阅卷
请教一下,复查会影响上榜与否,那已经上的会影响排名吗?简章和法规只有写查了落榜变上榜或上榜变落榜
楼主:
ZxyQQ (包装机)
2017-09-23 23:07:00我知道复查运作方式,好奇的是是否能“开启”这程序?
大哥~醒醒吧!复查只是代表分数重新加总一次,并不会重新评分好吗......
楼主:
ZxyQQ (包装机)
2017-09-24 00:01:00我说了我知道只是加总,重点是能否“开启”这加总程序?!打错争点会没分喔~
落榜者代替上榜者复查?那你用落榜身分申请还上榜身分?
作者:
andylin2011 (snopyloveyouforever)
2017-09-24 02:48:00原po你这突发奇想老实说还蛮...的 行政法观念待加强容我来解释给你听 众考生(上榜者或落榜者)均会收到成绩通知单而这仅是一个观念通知 惟上榜者会另外收到一纸受文者为该上榜生的公文 授予其参加实务训练的资格与选填志愿的权利 此公文方为行政处分 循此众考生(上榜者及落榜者)本无参与实务训练之权利 考试结果并未构成任何权利侵害 均不得提起救济 惟对于考试结果考选部特设"复查"的特殊救济管道 仅为弥补考试制度之不足 戮求公平考用 非为给予原无权利之人行政救济 这些都是有权利斯有救济的反面推论 然后同时得证原po果然尚未上榜过呢~~另补充说明 于复查程序期间 上榜者尚未确定 考选部亦不会作出授予实务训练资格的行政处分 根本不生原po所称排他型诉讼之可能 所以不要再幻想囉 且复查结果也仅是观念通知 亦无法续行救济的 一并告知
楼主:
ZxyQQ (包装机)
2017-09-24 12:15:00感谢andy大精辟分析,我遗漏了观念通知这概念啊啊~小的去年毕业,希望今年能上榜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