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p943308 (尊爵不凡废文王)
2017-08-16 20:06:53无因管理的主观构成要件
为他人管理事物的意思
明台大李淑明老师的债总写
至少要有意思能力所以管理人至少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无行为能力人没有意思能力
可是张台大老师的讲义写
无因管理并非法律行为故所谓管理意思非意思表示 无行为能力人亦得具有管理意思
哪一派才是正确的啊?
我学到的也是无须具有行为能力!邻居6岁小学生也能帮外出旅行的隔壁邻居喂养狗
作者:
newfrank (newfrank)
2017-08-16 20:14:00管理事务承担是事实行为,与行为能力无关。管理事务实施,要看事实行为(例如帮邻居浇花)或法律行为(例如雇用他人帮邻居浇花)决定。
作者:
yang0623 (commencement)
2017-08-16 20:34:00藉标题问 诉讼能力要有行为能力吗?还是只要识别能力?
作者: count52 2017-08-16 20:36:00
楼上,民事诉讼法不是有规定
作者:
Saaski (GreedIsGood)
2017-08-16 22:31:00楼上上,见民事诉讼法第45条原则上要有行为能力
主要是如N大所说王师将之区分为管理事务的承担跟管理事务的实施这是王师的看法而已并非到通说的程度故有人不采乃属正常端看原po对哪一个觉得比较有理或跟自己所学有一贯性即可并无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