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增列106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外交领事人员及外交行政人员、民航人员、税务人员
及原住民族考试需用名额。
依据:公务人员考试法第3条第1项及公务人员考试增列需用名额处理要点第1点。
公告事项:
一、106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外交领事人员及外交行政人员考试增列需用名额3名,其中三
等考试1名、四等考试2名,连同原公告暂定需用名额50名,合计本项考试暂定需用名额53
名。
二、106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民航人员考试增列三等考试需用名额2名,连同原公告三等考
试暂定需用名额11名,合计本项考试三等考试暂定需用名额13名。
三、106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税务人员考试增列需用名额8名,其中三等考试7名、四等考
试1名,连同原公告暂定需用名额72名,合计本项考试暂定需用名额80名。
四、106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原住民族考试增列需用名额63名,其中三等考试30名、四等
考试23名、五等考试10名,连同原公告暂定需用名额143名,合计本项考试暂定需用名额
206名。
五、本4项考试各等别、类科(科别)暂定需用名额(含增列)详如附表。
附表:https://goo.gl/S1kAj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