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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篇原文如下:
作者 skydom1012 (kkk3k) 看板 Examination
标题 [课业] 地政类 各款法条优先适用的问题
时间 Mon Feb 3 13:51:00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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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先祝大家新年快乐:)
原PO在准备考试途中
经常读到土地法、平均地权条例、土地征收条例这三大类别
但是对于一些问题始终无法明了
就是关于法条适用的问题
在这一科中常常有很多问题是在“土地法且平均地权条例”、或三者中里均有规定的
但是法条内容又稍稍有“些许”不同(当然也有完全相同的)
举例来说
像最近读到的土地征收部分
我在土地征收条例#37读到:
‘区段征收范围勘定后.....(省略),
分别或同时公告禁止建筑改良物之新建、增建、改建或重建及采取土石或变更地形。
禁止期间,不得超过1年6个月”
但在平均地权条例#53第三款中却有些许不同:
‘...(略),分别或同时公告禁止下列事项:
(1)土地移转、分割、设定负担。
(2)建筑改良物之新建、增建、改建或重建及采取土石或变更地形。
前向禁止期间,以1年6个月为期。’
如上所述,平均地权条例多出了“土地移转、分割、设定负担这一项”
那么问题来了
我们在实际上到底要遵守哪一个法条?
我知道土地征收条例是民国89年1月26号公告的
也就是说平均地权条例是相对比较“旧”的法条(土地法又更更更旧了!)
当我们遇到这样个情况该怎么选择?
又,在准备考试的时候,到底该如何作答?
应该都写吗?
还是选一个写?
还是选最新的写?
(喔对了我准备的是地政士,作答方式会跟高普比起来有不同吗)
烦请各位高手的帮助> <
谢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