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104年司法五等-公民

楼主: RedSoxFan (那粉红色的波浪光太美丽)   2017-07-24 22:58:02
阿慧与阿志是一对夫妻,生有天赐、良缘两名子女。
天赐婚后两年因病过世,留下遗孀及其儿子添财,随后不久,
阿志为了返乡探望年迈的母亲罔市,不幸发生车祸而身亡,死后共留有 120 万元的遗产。针对上述案例,在不考虑夫妻婚后剩余财产差额分配的情况下,
依现行民法之规定,有关阿志的法定继承人及其应继分,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A)添财应可继承阿志 20 万元的遗产 (B)阿慧应可继承阿志 60 万元的遗产
(C)良缘应可继承阿志 40 万元的遗产 (D)罔市应可继承阿志 30 万元的遗产
考选部答案给C
可是阿志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只有阿慧跟良缘
答案为何不是B
谢谢
作者: coffeechop (Jean)   2017-07-24 23:01:00
添财可以代位继承
作者: mainjoey (时间过真快.....变老人了)   2017-07-24 23:17:00
补充一楼 民法1140条 因为代位继承 所以继承人有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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