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财经廉政

楼主: pa304404 (潜水需要定力)   2017-07-13 01:06:15
※ 引述《aleiv (aleiv)》之铭言:
: 这类科也是满独立的
: 心理学跟人事分开 经济学&财政学也跟大家分开
: 大家写得如何呢?
: 公务员法也欢迎法廉加入讨论XD
推 jiaren0819: 公务员法四题其实都没超出范围!07/12 17:15
推 jiaren0819: 其实第四题题目的结社权也是第一题的解答之一,老师是07/12 17:17
→ jiaren0819: 故意设计的,只是太冷门,没几人会知道07/12 17:17
推 pognini: 1. 普考政务官那题,请问考这意义何在? 07/12 19:24
嘘 Gingergirl: jiaren0819自己爽听到研习然后说没超出范围,摸著良心07/12 21:23
→ Gingergirl: 你没听研习会去研究只在法律草案的东西?政务人员条 07/12 21:23
→ Gingergirl: 例你买哪本唸到的?敢问你是什么研习? 07/12 21:24
→ Gingergirl: 还是这一科所有可能的出题老师列出来,大家都去听他 07/12 21:24
→ Gingergirl: 演讲就好,没办法这样跑的外地考生活该死好? 07/12 21:25
我很认真查找公务员法的命题大纲,之后在“公务人员高普初考不研订命题大纲之法律相关科目一览表”找到“部分科目名称已界定考试范围”的说明,再从本次高考应考须知内把公务员法这科的正式名称确认一次。
公务员法(包括任用、服务、保障、考绩、惩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冲突回避与财产
申报)
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第2条:“下列公职人员,应依本法申报财产:一、总统、副总统。
二、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各院院长、副院长。三、政务人员。‧‧‧”
公务员惩戒法第2条:“公务员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有惩戒之必要者,应受惩戒:一、
违法执行职务、怠于执行职务或其他失职行为。二、非执行职务之违法行为,致严重损害
政府之信誉。”
1. 原来廉政人员不需要界定常务/政务人员?
2. 原来廉政人员不需要知道相关法规是否有惩戒公务人员罢工、怠工?
个人感觉就人事、廉政最没资格喊超出命题范围。
作者: jiaren0819 (Dream sky)   2016-07-12 17:15:00
公务员法四题其实都没超出范围!其实第四题题目的结社权也是第一题的解答之一,老师是故意设计的,只是太冷门,没几人会知道
作者: pognini (即将进化的皮卡丘)   2016-07-12 19:24:00
1. 普考政务官那题,请问考这意义何在?
作者: Gingergirl (Ginger Rogers)   2016-07-12 21:23:00
jiaren0819自己爽听到研习然后说没超出范围,摸著良心你没听研习会去研究只在法律草案的东西?政务人员条例你买哪本唸到的?敢问你是什么研习?还是这一科所有可能的出题老师列出来,大家都去听他演讲就好,没办法这样跑的外地考生活该死好?题目是叫你界定"政务官"和"政务人员",你在考试范围里哪一条看到这两项的明确定义欢迎指出来,因为有人翻到是在尚未施行也不在范围里的《政务人员法》草案如果是考政务官(现称政务人员)和事务官的差异我记得以前就考过了至于你提的两条我都有写出来,实在不劳你费心,但题目是要求学理论述多过于条文实际运用吧?还有不论命题范围问题,在自己办的研习会上大方表示这些独门暗器会考,还考到有上研习会的人都猜得出来谁出的,任何人都当然有资格质疑这对其它考生不公谢谢^_^https://goo.gl/2VVzxz 考试院自己网站上都还这样写咧
作者: Xabi (keep the faith)   2017-07-13 01:28:00
有没有资格你说了算吗?不能怀疑吗 莫名其妙 这么明显泄题了还有人帮忙护航 我也是醉了 题目是问有没有罢工权 你扯惩戒法干嘛 先界定有没有权利再来才是谈惩处吧 你根本就对这科目不了解然后在这边怀疑我们考这个科目的人 有什么目的吗 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作者: dorianhong (石不能言最可人)   2017-07-13 01:31:00
好难过,政务人员和政务官的差异,真的不知怎么写到25分的内容,最后很空洞的写两者并无不同。已经不知道要如何准备下次的公务员法,列举以外的法和草案是不是都要唸一下了@@,那列举的目的何在?
作者: Gingergirl (Ginger Rogers)   2017-07-13 01:34:00
我现在就请你用现行条文界定出来啊,界定不出来吗?你界定不出来就不用“不为过吧?”讲得这么轻巧考铨范围更大,请问相关草案你全背起来了?还是现在不GOOGLE讲不出三个以上的草案?你要这样嘴炮扩张解释那像上面版友讲的一样,列举干嘛考铨跟公务员法分开干嘛?反正全都是相关的嘛
作者: Xabi (keep the faith)   2017-07-13 01:54:00
你列这两条出来确认公务员法范围 那以后我们是不是连正副总统罢免法都要背 那照版友说的列举意义何在
作者: joe55688 (56是杀小)   2017-07-13 02:26:00
什么烂举例啊 这样升迁 留停 退休 考试 抚卹在服务保障法都有 是不是全都能出了?
作者: bryant780417 (bryant780417)   2017-07-13 06:30:00
其实偏了就是偏了
作者: jiaren0819 (Dream sky)   2017-07-13 06:51:00
有人看到题目没有单纯只考条文就一直崩溃,我也感到遗憾,请自己去看看立法院法律系统搜寻公务人员保障法的议案关系文书,送请立院审议的立法理由,就已经有提到特别权力关系的修正这些用语,怎么都不去了解一部法律的制定目的理由。http://i.imgur.com/WBp5ABZ.jpghttp://i.imgur.com/8gC7TY5.jpghttp://i.imgur.com/3s3Hmtw.jpg答案是上面那三张,请看陈治宇行政法里的公务员法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7-07-13 07:16:00
讲白了公法上职务关系跟结社自由这两题出在宪法或行政法也行,出在这是件很奇怪的事
作者: bryant780417 (bryant780417)   2017-07-13 07:21:00
对没错 公务员法第四题绝对是偏向宪法 行政法
作者: Xabi (keep the faith)   2017-07-13 07:22:00
被一个既得利益者说感到遗憾 真不晓得该说些什么 我们花时间花心力唸书 结果才知道已经被泄题了 崩溃又怎么样 没考法条当然可以呀 我们在意的是公平性 你说我们崩溃 你真好意思
作者: Gingergirl (Ginger Rogers)   2017-07-13 08:24:00
所以jaren你要解释是哪场研习了没?没听到研习你在哪里唸到政务人员政务官那题?(笑)自己用“赚到了”来形容听到泄题这件事的人,说别人没考条文就崩溃云云,然后拿别科的补习班讲义想开脱lol你没听到研习会去特别唸这部分?你也知道自己是“赚到了”就不用指著别人去问为什么不看全世界都觉得很冷门的东西了啦,不然你怎么“赚到了”?公务人员协会法在范围里吗?还是开始跟这篇原po一样硬凹反正站得上边?保障法议案关系文书我赌鸡排一份你一样是从PPT看到才会去唸,你把研习PPT传上来我看要不要请你吃鸡排。
作者: jiaren0819 (Dream sky)   2017-07-13 09:05:00
所以只能考郭如意阿公书里有写的东西是吧!刑法也只可以考条文吗?那要学说干嘛!
作者: Gingergirl (Ginger Rogers)   2017-07-13 09:13:00
所以你PPT不敢传上来吗?传上来让大家看看是真的你如自己所说的这么认真,还是看到泄题才去唸你要别人唸的东西嘛^_^ 自己爽赚到的东西当然怎么考都可以囉当然可以考啊,但是他不可以泄题让你赚到啊^_^有很难懂?
作者: fuyako ( )   2017-07-13 09:14:00
819大超认真的,不用参加研习就就知道那是范围内热门考点,必看
作者: homumado (Fate)   2017-07-13 09:17:00
公务员法这样考就是越来越让人觉得用功唸书没任何意义,不离不弃被当北七,时间都拿去唸别科上榜机率还比较大
作者: Gingergirl (Ginger Rogers)   2017-07-13 09:19:00
你甚至不反驳你是看到PPT才去唸你讲这么大声的什么议案关系文书欸LOL 快啊研习名称场次PPT我想请你吃鸡排
作者: rexavier81 (wuwuing)   2017-07-13 09:41:00
那个,插嘴一句,关于政务人员公务人员的区分,在公务人员基准法草案有其实我觉得没超出范围,如果要写区别标准,用草案写。要写区别实益,你可以写那些法政务官不适用。基本上没超出。
作者: dorianhong (石不能言最可人)   2017-07-13 09:48:00
不是区别政务人员与公务人员,是要区别政务人员与政务官
作者: homumado (Fate)   2017-07-13 09:51:00
考题是政务官跟政务人员,不是政务人员跟公务人员
作者: dorianhong (石不能言最可人)   2017-07-13 09:56:00
re连我们在争议的考题都搞错,就跳出来说没超出范围
作者: tttggg (古意)   2017-07-13 10:06:00
看样子,去考别的类科,不要这样被出题老师随意践踏,较有意义,还有今年的行政学...马的=.=
作者: Xenogamer (ゴミ丼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7-13 10:20:00
考铨今年也被乱搞阿 可以感同身受
作者: aa708 (aa708)   2017-07-13 10:55:00
冷门题大家都被狙击就算了,但不是啊有人在研习被强调考试要看那份ppt...然后说嘴这是范围内啊,不准备没准备怪我喔.
作者: mips   2017-07-13 11:06:00
国考早被一群蛋头学者搞烂,自己为是的独门暗器,那些学者去考根本考不上
作者: jiaren0819 (Dream sky)   2017-07-13 11:33:00
我只考高考没考普考,还有政务官那题,我朋友传给我看,我说审计长本身就是政务人员跟政务官差异的具体,审计长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跟政务人员条例的规范相符,但是大法官解释说审计长是事务官,这个不就是例证!
作者: dorianhong (石不能言最可人)   2017-07-13 13:31:00
好,先恭喜你上榜。
作者: sincerity11   2017-07-13 13:51:00
拜托j大上榜要跟大家分享心得,尤其是研习之类的,一定很受用。
作者: jiaren0819 (Dream sky)   2017-07-13 14:56:00
会写就一定会很高分吗?妳们会不会想太多,分数是我自己改的吗?去年地特公务员法第一题考实务决议,照着实务决议跟法官审查意见写,也才4分。
作者: fuyako ( )   2017-07-13 14:59:00
这样的话找枪手代考应该也是没问题 考卷又不是枪手改的...枪手会写也不一定高分啊lol
作者: Xenogamer (ゴミ丼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7-13 15:05:00
知道答题方向一开始就赢别人了吧 后面会不会写是另外一个命题
作者: homumado (Fate)   2017-07-13 15:12:00
会写不一定高分没错啊,但不会写一定不高分XD 不过这科也快沦为嘴砲科目了,以后没唸书随便写搞不好真的还比较高分
作者: jiaren0819 (Dream sky)   2017-07-13 16:04:00
去年第一题也有猜到出题方向啊!还背决议内容,才4分,也没赢人啊!
作者: Xabi (keep the faith)   2017-07-13 16:08:00
你会不会写那是你家的事 但是你知道会出什么题目那就是大家的事了 这是公平性的问题 不需要在这里得了便宜还卖乖 说我们崩溃 想太多
作者: jiaren0819 (Dream sky)   2017-07-13 16:32:00
如果这个就叫做独门暗器,能在补习班课本找到答案?!老师没中规中矩的出条文,就叫做离题?那如果刑诉出一题何谓直接审理原则,刑诉条文有出现这四个字吗?你会说老师离题吗?老师有在今年考试前说,这次我出的,记得唸!这样的话吗?哪来的泄题!
作者: Xabi (keep the faith)   2017-07-13 17:05:00
没有泄题的话你“赚到了”的感觉从何而来就说了老师可以不要出法条 但是不能泄题啊 就不公平啊 你到底懂不懂争执的点啊
作者: ationk (有点没梗)   2017-07-13 17:09:00
就别跳出来秀优越不就好了...
作者: kingtseng (tseng)   2017-07-13 17:13:00
那是不是请j大分享该份研习资料,让其他考生往后面对考试,也有能力作答?
作者: jiaren0819 (Dream sky)   2017-07-13 17:20:00
老师怎样不公平!你说看看,以前唸公务员法只知道照着法条照着补习班的书唸,也不看立法意旨,也不求甚解!一样是参考书,你有仔细了解法律背后真正的意涵吗?!还是只是觉得反正郭如意的书看过就没问题了!
作者: kingtseng (tseng)   2017-07-13 17:29:00
有没有仔细去看法条意旨跟这题无关吧,只是希望您分享资料而已
作者: homumado (Fate)   2017-07-13 17:36:00
已经越扯越远了,直接把PPT拿出来不就一目了然了吗?也不用大家在这边吵这么久
作者: Xabi (keep the faith)   2017-07-13 17:39:00
莫名其妙 你又知道我没去看立法意旨了 我从来也没有念过郭老师的书 不要崩溃乱喷 第一题公法上职务关系有念书都会写,不爽的是你得了便宜还卖乖 连我们唸书方法都批评 你靠泄题的人到底是凭什么
作者: homumado (Fate)   2017-07-13 17:43:00
大家在争的是公平性,就算今天四题都是从法条照出的超简单题,也不该有任何泄题的情况发生,懂吗?
作者: kingtseng (tseng)   2017-07-13 17:50:00
我也没看过郭老师的书啊,就只是希望您提供个ptt罢了,连我们唸书的方法一起喷,黑人问好。是ppt改正
作者: ationk (有点没梗)   2017-07-13 18:05:00
看来是个断水流大师兄
作者: im31519 (风水似月)   2017-07-13 18:29:00
j大你有没有打过靶啊?你知道装了狙击镜的枪比较好命中靶心吗?可怜其他人都只能拿小手枪
作者: jiaren0819 (Dream sky)   2017-07-13 19:46:00
我怎样得了便宜,老师出的题目在外面是找不到答案吗?你会崩溃的点不就是"赚到了"这三个字在不爽吗!
作者: Gingergirl (Ginger Rogers)   2017-07-13 23:50:00
哈哈哈哈哈在版上第一句就是说自己“赚到”的人现在改口说自己没占便宜了喔?如果我知道泄题知道出题范围我当然都能振振有词这是在哪本书上哪本书上都随我讲啊,结果给了你一整天依然不敢拿PPT出来,讲话不是很大声?我觉得上面的各位可以截图下来去检举啦你现在不敢拿PPT出来,不敢讲是哪场研习会,就是你自己也会怕吼^_^ 老师不是跟你说了“要考人事法规的,回去要看我的PPT”吗?^_^你觉得出题老师讲这句跟外面补习班老师讲的作用力一样吗?^_^你拿PPT出来,如果高考范围没有在里面列得洋洋洒洒的包括你声称本来就该唸的什么议案关系文书那当然就是你比较认真 不靠泄题得利囉^_^还是现在开个直播,请你不看稿背所有相关法条的议案关系文书,背得出来吗?不是本来就该唸的吗?
作者: jiaren0819 (Dream sky)   2017-07-14 23:21:00
你都说我是既得利益者,那我就要既得利益个够本!ㄌㄩㄝ,拜托,一定要帮高调!高调的说,教授两年前预知自己两年后要出题,在外面四处散播两年后要考的题目,都没跟我说,然后教授讲的题目,参考书有答案,我又没唸熟,还要在国考版被人嘲笑,整个崩溃边缘。最好可以写信去总统府,监察院,司法院,考试院,立法院,行政院,四处检举,还要去爆料公社说,自己明明有买参考书,可惜没唸好,所以不会写,还要被一个曾经被教授ㄉ一ㄤ的现职公务员嘲笑,拜托一定要超级高调喔!我就是要得了便宜还卖乖!
作者: aleiv (aleiv)   2017-07-14 23:58:00
ji何必气成这样@@ 这样就失了公务员的品位了...
作者: d16352003 (大卫)   2017-07-15 00:22:00
可见容易被激怒 大概不是面对民众的吧
作者: yun0112 (Yun)   2017-07-15 07:52:00
有考公务员法的应该就廉政或财廉吧,都不是会面对民众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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