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行政法ㄧ题

楼主: jardon (综合水果汁武士)   2017-06-14 16:36:54
行政院为减缓失业,推出一次性之失业拯救计画。据此计画,人民得申请 3 个月的临时
工作。惟甲提出申请却遭主管机关 A 驳回。甲不服,于法定期间内提起诉愿。 诉愿程序
进行中,该计画已执行完毕,受理诉愿机关遂作成不受理之诉愿决定。
【题组】31 若甲认为 A 机关驳回其申请违法时,得为如何之救济?ꀊ(A)向行政法院提起确认行政处分违法之诉,合并请求损害赔偿ꀊ(B)向普通法院提起确认行政处分违法之诉,合并请求损害赔偿ꀊ(C)向行政法院提起损害赔偿之诉ꀊ(D)向行政法院提起课予义务诉讼
不能选D的原因是因为这个计画只有3个月
,扣除诉愿期间3+2个月后这个计画也告终,所以就算课予义务打赢也没有实益,甲也无
法拿到工作,所以才跳回A吗?
不然我想不到不能选D的理由耶
作者: juw (匆匆为何 太匆匆)   2017-06-14 17:13:00
个人推测,"一次性计划"因而没有再提供工作的机会了,不能打撤销,所以改打违法确认之诉合并损害赔偿
作者: gqarewch   2017-06-14 17:37:00
行政诉讼法第5条第1项后段 其确认已执行而无回复可能之行政处分或以消灭之行政处分
作者: starnotice (阿乖乖)   2017-06-14 20:03:00
这是诉讼之转换。课予义务变成确认违法之诉,法官可基于职权转换诉讼
作者: Jeffery71 (南风)   2017-06-14 20:50:00
3+2个月?这计算怪怪的。一次性+计画完毕,就只能选A况且,是在诉愿阶段计画就完毕了,起诉时就要用确认
楼主: jardon (综合水果汁武士)   2017-06-14 21:41:00
如果非一次性政策,那总可以选d了?因为他题组这样出 我判断这题他在问刚被驳回申请 还没诉愿前这段时间
作者: ikariamman (肥宅~~~~~)   2017-06-14 21:42:00
第一次权利保护无法救济 只能走第2国赔
作者: Jeffery71 (南风)   2017-06-14 22:00:00
题干已经设定为作成不受理决定,不是吗?若非一次性,比方说报名106年高考考试被否准,诉愿决定中考试日期已经过了,请问诉讼类型? 还是要提确认阿
作者: starnotice (阿乖乖)   2017-06-14 22:07:00
更正一下,如果诉愿进行中已发生无法回复之情事,改提确认违法诉讼不用经过诉愿。直接提起即可,合并请求国家赔偿
作者: jerry1919 (蛋黄哥)   2017-06-14 22:11:00
课予义务不是要在行政机关到期没作处分时才提吗题目都写被驳回了 怎么提课予义务而且诉愿期间案子已经结束了=诉愿客体消灭怎么叫机关作成处分
楼主: jardon (综合水果汁武士)   2017-06-14 22:17:00
五条二项 驳回处分诉讼 不行?
作者: jerry1919 (蛋黄哥)   2017-06-14 22:27:00
诉愿客体已消灭 怎么打处分诉讼 就像被告死了怎么告失业计画期间处分效力还在 计画结束处分效力跟着消灭
楼主: jardon (综合水果汁武士)   2017-06-14 22:35:00
大概了解了 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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