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医生被总额管制以外(个人觉得这种管制也很奇妙),
各行各业都有竞争的问题,不单单是律师而已,律师有什么
值得其他行业受到保护呢?个人认为并没有。
律师考试的目的是什么?个人认为是在于测验一个人对于法
律是否有基本的了解、是否能够给予一般民众基本的法律咨
询,在符合基本水平以上的人,就应该要给予其律师资格才
对,目前各大学法律服务社的水准,基本上都不至于太差,
将这些有能力提供民众法律咨询的人的青春浪费在国家考试
上,不觉得是一种浪费吗?
尤其是在现行的考试制度下,范围如此大,独门暗器横行、
法科老师给分过于严苛,赌的就是运气而已,赌你刚刚好有
念到、赌你刚刚好写到老师想看的、赌你刚刚好没有忘记而
已,这样子的制度,就只是让许多考生浪费许多青春在律师
考试上而已,这样对社会是有帮助的吗?经过这样子考上的
人真的没比考上的人能力好吗?个人并不这么觉得,尤其是
像我这种凭借运气考上的人,对于比我更优秀的人没考上,
又要浪费许多时间在考试上,就替他们觉得不值。
个人觉得要保障民众的作法,应该要做的是设立一个统一的
网站,公开每个执业律师的学经历、承办过的案件,甚至是
提供一些案件的胜负、书状给大家参考;也可以参考脸书、
google一样,让受委任人评分的机制(至于机制怎么建立、
评分人如何受到保护,这可以再讨论),再让民众凭借这些
资讯去判断、选择律师,这就是市场竞争,竞争不过的,自
然而然就会被淘汰,也能及早的转换跑道(事实上也是有很
多人自觉竞争不过,而没有执业,不是吗?),而不是浪费
许多有能力,只是运气没有那么好的人的青春在这种“射幸
性”甚高的国家考试上。
说一些比较重的话,有些人就是很自私,考上前希望提高录
取率(就不说这几年的录取率其实没提高多少了,只是分母
变多,分子自然就变多了),考上后又怕竞争,希望限制录
取率,以减少自己的竞争对手,而不是去思考如何在竞争激
烈的环境出突显自己,这样的人真的能替受任人做好受任的
工作吗?个人是持怀疑的态度的。
最后,祝福没上岸的人及早上岸,也希望已经上岸的人,能
够发挥影响力去影响律师公会,让他们不要做出这种对社会
无益、又自私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