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释字747的重要之处

楼主: wowisgood (寻)   2017-03-22 22:57:39
本释字会涉及到的申论题:
既成道路(公用地役关系)人民能不能申请征收和损失补偿?
地下被行政机关侵犯时人民能不能申请征收和损失补偿?
在这释字出现前,答案应该会是这样两说并陈~
避免伤害大家眼睛,快速简答如下QQ
实务:
根据释字400、440仅要求国家要有补偿与征收的义务
而人民得依"法"申请,惟现行法并无规范,
因此实务上纵使人民申请,也会得到败诉判决。
学说:
基于对人民有利的立场,绝对是要喷他满脸
但是只能打高射炮,像是依据宪法、依据释字、不能装死啦法官要造法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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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 重点来惹
释字747是首度赋予宪法上人民征收请求权~
直接直白的告诉你说,人民依据宪法上财产权有请求征收的权利。
所以在写学说的时候记得要把这释字喷上去,很威。
这在行政法有关土地征收的部分应是跨时代的一步惹。
直接突破补偿法定原则的僵局~
问题来了
这个释字主要是在讲有关地下被侵犯的征收,那既成道路能不能用呢?
答案是可以~
穿越地下对人民权利所造成的影响显然较侵害地上轻微
是以,对于既成道路所受的损害更应有宪法上主动请求征收之权利。
以上参考协同意见书所写,写得不好请见谅QQ
还请大大们赐教!
作者: aaaaaz22 (小穹)   2017-03-22 23:16:00
谢谢分享。但“地下权”这个用语似乎要斟酌一下?XD
作者: sailla0212 (用平常心去冲就对了)   2017-03-22 23:30:00
嗯哼…地下权…请参照民法757好吗
作者: chimeptt (棉里藏针)   2017-03-22 23:51:00
看你那超白话的用语 所以你用法绪的基础来帮解释释字?
作者: homersimpson (荷马‧辛普森)   2017-03-22 23:54:00
有时候白话反而高分喔
楼主: wowisgood (寻)   2017-03-23 00:14:00
又不是在写考卷,攻击性也太强了吧...
作者: zimt (EMU100)   2017-03-23 00:15:00
考上前这些漂亮话写出来很棒。考上后,人肉咸咸政府没钱可以预见的是,以后地方政府会默许土地所有权人把有争议的既成道路围起来
作者: leo8847 (阿宗)   2017-03-23 00:50:00
你人真好 是我就不会分享等考完再留给别人背XD..我之前理解错 sor~
作者: jenoren (right)   2017-03-23 02:50:00
地下权???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7-03-23 08:44:00
既成道路可以喔~?我前两天粗看了解释没些到吧~?
作者: lukasformac (dki )   2017-03-23 09:03:00
推分享,看过后分享,被点出缺点也不错阿不过建议所有权还是引400号正反论述,毕竟还没被推翻。地下直接写地上权就好,改题老师看得懂也没那么多时间想太多
作者: carthur (carthur51)   2017-03-23 09:23:00
协同意见书?那就放在学说部分论述吧!释字747号的解释理由书指出,并未适用释字400号。所以既成道路部分,确实仍要以释字400号为主。谢谢你的说明,但仍建议放在学说部分论述。因为协同意见书的效力是参考用的…
作者: vendor (这是我用生命画的魂)   2017-03-23 21:26:00
推分享
作者: hank0724 (DIDO小武)   2017-03-25 00:58:00
推好心,系乃盖惟得倘嗣亦 真的听到这些会很恼人
作者: kaibaseto   2017-03-25 07:41:00
社会科学都不会讲人话的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03-25 12:48:00
实际上 我家就有既成道路土地但我申请补偿或征收 一向都是没有下文所以你说政府公务员会因为大法官释字就愿意办理征收吗?我看很难 非常难
作者: a125419401 (doge)   2017-03-31 16:35:00
过几天后再看一次这篇 觉得受益良多 谢谢原PO(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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