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刑法-强迫未成年援交没有被加重事由?

楼主: maxim20xx (阿撑)   2017-03-09 08:24:58
第 231 条
意图使男女与他人为性交或猥亵之行为,而引诱、容留或媒介以营利者,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十万元以下罚金。以诈术犯之者,亦同。
公务员包庇他人犯前项之罪者,依前项之规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第 233 条
意图使未满十六岁之男女与他人为性交或猥亵之行为,而引诱、容留或媒
介之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千元以下罚金。以诈术犯之者,
亦同。
意图营利犯前项之罪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五万元以
下罚金。
第 231-1 条
意图营利,以强暴、胁迫、恐吓、监控、药剂、催眠术或其他违反本人意
愿之方法使男女与他人为性交或猥亵之行为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
并科三十万元以下罚金。
媒介、收受、藏匿前项之人或使之隐避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务员包庇他人犯前二项之罪者,依各该项之规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第一项之未遂犯罚之。
233应该是231的加重
这边我没有问题
可是231-1没有规定被害人如果未满16岁却被强迫性交而营利有加重
我这边感觉怪怪的
是我法条有漏看吗
如果强迫未成年人援交不是应该要罚更重吗
是立法者刻意的不加重吗
感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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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7-03-09 08:59:00
因为规定在别的地方=_=儿少性剥削条例吧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3-09 10:00:00
你提示方向,是强迫,那不考虑先检讨221及222吗
作者: winu (受监护宣告ing)   2017-03-09 10:32:00
儿少,33以下吧
作者: Crazyloveyou (为你我受冷风吹)   2017-03-09 14:30:00
没有
作者: ericbaker (baker)   2017-03-09 22:50:00
231-1没有分年龄啊 只要强暴胁迫就可以判7年以上了,刑度比233还重,这样有漏未规定吗
作者: SHINJO575 (~董小鹿~)   2017-03-09 22:58:00
我也觉得用231-1就够了
作者: qsc96   2017-03-10 08:16:00
231-1应该可以是上开两条文的加重吧
作者: sampsonhugh (夏)   2017-03-12 20: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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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ilenthillwu (James)   2017-03-13 21:28:00
未成年不管是不是自愿,都被视为强迫。其实,这种情形应该可以论法条竞合有强迫 又有未成年,就可以竞合,以较重者为准所以应该会优先适用231-1221是强迫他人与自己性交,但231以后是让他人与别人性交,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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