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精进考试制度,强化考试取才效能,考选部以国家公务人力需求之有效满足为指标,全面检讨公务人员高等考试三级考试暨普通考试应试专业科目,研拟“公务人员高等考试三级考试暨普通考试规则第四条附表修正草案”(如附件1),并自106年1月5日至1月15日于考选部全球资讯网进行预告,以广征社会各界意见。
自预告期间以来,考选部接到相关领域之学会、公会、学者专家以及民众踊跃提出之各项建议意见,考选部部长蔡宗珍表示,所有的建议意见,考选部均非常重视,并审慎研议。经邀集用人机关开会研商,获致共识后,依会议结论重新拟具“公务人员高等考试三级考试暨普通考试规则第四条附表修正草案”(如附件2)。
考选部部长蔡宗珍同时表示,公务人员高等考试三级考试暨普通考试之应试科目架构,自62年以来均未改变,部分专业科目已不合时宜,为使应试科目能够适切考选出符合时代需求之人才为国所用,此次进行全面性之检讨修正。本修正案预计最快将于107年开始实施,106年公务人员高等考试三级考试暨普通考试,仍然维持现制。
考选部表示,为求审慎,欢迎社会各界对于新修正之草案再提出建议意见,考选部将继续研议改革,以提升国家考试的专业鉴别度。
106年3月1日修正内容为高考三级暨普考技职教育行政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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