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题] 104年铁路特考员级民法物权概要第三题

楼主: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7-02-22 00:43:10
[考题] 国考历届考题与考题观念讨论(书里看到的选这个)请附上想法、出处
甲欠乙新台币300 万元赌债,请求母丙将名下房屋为乙设定抵押权以
供担保,其后丙因倒会负债,该屋遭丙之债权人丁声请法院查封拍卖
,乙主张应优先受偿,是否有理?
公X王拟答:
(一)
(二)
(三)……乙既然属抵押权人,自得就该抵押标的物主张应优先受偿。
(四)
怪怪的
赌债不是有违刑法266,依民法71及抵押权从属性相关规定
,主债务不存在,抵押权不是不存在吗?
何以拟答认乙有抵押权? 请求指点 谢谢
作者: casper831   2017-02-22 01:14:00
赌债是自然债务,只是没有请求权,因为这个债权去设定抵押权原则上应该是有效的,除非去争执这个债权的合法性,先使这个债权不存在之后才有可能依从属性的规定说这个债权不存在。既然债权并非不存在,抵押权也设定的情况下,抵押权人主张优先受偿应该也是合理的。
楼主: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7-02-24 01:11:00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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