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标题一问
类 科:不动产经纪人
科 目:土地法与土地相关税法概要
31 甲于 101 年 5 月 20 日将其 A 耕地出租于乙。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A)甲与乙约定该租赁契约租期 7 年,如未订立书面契约,则视为不定期限租赁
(B)租期届满后,如乙仍为 A 地之使用收益,而甲不即表示反对之意思,则视为不定期限
继续契约
(C)在租赁期间,甲如自愿出卖 A 地于丙,对乙有先买权通知的不真正义务(对己义务、
间接义务)
(D)在租赁期间,法院如拍卖 A 地而由丙拍定,实务上认为法院对乙有先买权的通知义务
,待乙放弃先买权后,法院始通知丙缴价金
考选部标准答案:(D)
我的想法:
依土地法第 109 条,依定有期限之契约租用耕地者,于契约届满时,除出租人收回自耕
外,如承租人继续耕作,视为不定期限继续契约;民法第 451 条,租赁期限届满后,承
租人仍为租赁物之使用收益,而出租人不即表示反对之意思者,视为以不定期限继续契约
。
本题 B 选项中,耕地租期届满后,承租人乙仍为 A 地之使用收益,而出租人甲不即表示
反对之意思,应视为不定期限继续契约。
综上所述,选项 B 似为正解。
我的想法有错吗?敬请不吝指教,谢谢。
※ 引述《inpei (sagold)》之铭言:
: 为何 x民抢先解题的土法的选择题,跟考选部公布的答案有6到7题左右 是不ㄧ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