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题目如下 就乙的部分而言
甲有乙丙丁三子,甲死亡时留有遗产200万,乙则对甲有有40万元债务,
试问乙丙丁之法定应继分各为多少?
第1种:
按民法1172条,继承人中如对于被继承人负有债务者,于
遗产分割时,应按其债务数额,由该继承人之应继分扣还。
本件继承人乙对被继承人甲负有40万元债务,故于遗产分
割时应将该40万元由乙之应继分扣还。
第2种:
依题目,继承人乙于遗产分割时,应将其对被继承人甲之40
万元债务由其应继分扣还(民法1172参照)
请教一下以上2种写法都可以在考试时写?还是说以第1种为主?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