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05年10月5日至新康德补习班
购买监所管理员课程之矫正三科
当日刷卡加付现共21600结清价金
本人因个人因素于105年10月17
也就是12日后向补习班提出退费申请
隔日补习班表示DVD函授课程退费规定适用消费者保护法第19条第一项
并适用邮购法,交易后逾七日不接受退费
目前已向消保园地提出申诉
补习班亦表示明日会请公司法务跟我解释到底是哪一条规定适用邮购法
真的有法律规定函授DVD适用邮购法吗?
感觉只是补习班随便抓一条法条来使用而已
补习班说明天会有法务跟我连系
我想讲到最后还是在说邮购法
如果最后真的调解不成上法院这样告的赢吗
严格来说你是去实体店面购买 连7天犹豫期都没有金榜是以收到第一次书籍开始计算7天而且你有看过哪条法规规定可以退货的吗 好事多?
作者:
rl1024 (小北斗)
2016-10-19 21:54:00就算是消保法第19条第一项的规定,你也已经过7天了啊虽然是在实体店面购买,但是函授没办法当场给你书本和DVD
作者:
rl1024 (小北斗)
2016-10-19 21:57:00所以等于是要邮寄才对,这样应该有适用邮购法吧
作者:
rl1024 (小北斗)
2016-10-19 21:59:00课程全部的书本和DVD都有当场给你?
是没有全给 课程还没结束 不过我有跟她说我要现场拿
作者:
rl1024 (小北斗)
2016-10-19 22:10:00我不晓得可不可以用短期补习班设立及管理准则第24条的规定
作者: leo8847 (阿宗) 2016-10-20 10:25:00
哈哈邮购我笑了...
作者:
deeryi (deer)
2016-10-20 11:55:00你去那边买当然不适用7日啊 所谓7日是用在你看不到实品的买卖而且也超过7日了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