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hwang96 (phwang)
2016-10-17 00:25:31甲乙在篮球比赛上因卡位擦撞,火气暴升。甲按耐不住打了乙一拳,乙也不甘示弱地反击
一拳,甲因此更生气了,举起砂锅大的拳头朝乙挥去,乙怕被打,所以一脚将甲踹倒在地
。请问乙可否主张正当防卫?
我觉得应该分为两个行为来看
1 乙打甲一拳之行为,乙并无面临现在不法侵害,纯属报复行为,所以不得主张正当防卫
。
2 乙踹甲一脚之行为,依94台上第571好判决,“彼此互殴,纵令一方先行出手,而还击
之一方,苟非单纯对于现在不法侵害为必要排除之反击动作,因其本身即有伤害之犯意存
在,则对其互为还击之行为,自无防卫权可言。”,依题示,甲乙已先有争执彼此互殴,
非单纯对现在不法侵害必要排除之反击动作,故不得主张正当防卫。
我的问题是
1 从哪时候开始才算互殴?本题到底是否为互殴?因为我觉得乙对甲还击一拳的行为应该
比较像是侵害已过去,而非互殴,不知道这样的逻辑对不对。
2 如果是互殴能不能像我这样拆成两个行为来分析?
3 还是其实本题拆成“侵害已过去+互殴”或是直接用互殴解释这整个行为,都是对的逻
辑?
本鲁人为 互殴系双方于行为前有意思的约定而为之认本题之考点应是侵害已过去 而正当防卫不能对其主张所以这题的情况感觉像是可以互控伤害...
作者:
fish612 (诚恳老实不嘴砲)
2016-10-17 01:59:00感觉不能拆,双方都说出于侵害他人法益而非防卫自己权利的意思
作者:
TankZ (Stainless)
2016-10-17 11:49:00着手后,既遂前
作者: TinWay (Tin) 2016-10-17 12:40:00
题目纯探讨正当防卫 当然拆开阿
楼主:
phwang96 (phwang)
2016-10-17 13:04:00可是是不是互殴对乙踹甲一脚之行为会有不同结果耶
作者:
justwater (halfwater)
2016-10-17 16:36:00乙之挥拳可否作为正当防卫要做讨论 ,因题意并无表明甲之犯意是否具连续性行为 ,因此要分开讨论之,若为可能之连续动作则为正当防卫 ,乙之挥拳为阻止现有之不法侵害 。而非连续动作则为报复行为 ,双方为互殴行为 ,可互控伤害!并承上结论 ,再依题意,乙用脚踹倒甲之行为 ,为阻止甲继续侵害或延续互殴行为讨论之
作者: fragment1000 (吹头发) 2016-10-20 20:26:00
后动手者可主张正当防卫实务30年上字1040、90台上3144端看其是否正对不正我认为可拆刚刚没看懂问题,以上回答方向错误了!
作者:
justwater (halfwater)
2016-10-21 16:16:00这题是在考持续危险状态可否主张正当防卫,通说及实务皆采否定说,如果只就正当防卫要件的防卫意思去简解可能分数会比较少(当然这点也要写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