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中的羁押期间如何起算

楼主: hannocps (拍劭)   2016-09-14 17:42:15
主要是做到104北大第四题的第二小题考古题的疑问
审判中的羁押期间起算点
依108三项,卷证送交日
依108四项,押票签发日
自己觉得四项较合理,所以想请问三项是什么情形
艾斯书上是三项,但拟答是四项
谢谢
作者: lurara (鲁拉拉)   2016-09-14 18:12:00
是审判中又不是侦查中
作者: GummyDeer (GummyDeer)   2016-09-14 20:28:00
你觉得押票是什么时候发的呢?什么时候又会有卷证并送的情形呢?想一想应该就会知道了
作者: whalekame (橘子鯨魚)   2016-09-14 22:26:00
审判中是卷证到法院就开始算吧,不然羁押期间会不连续
作者: n123456n (米修)   2016-09-14 23:20:00
一定是第三项
作者: Aaso (每度あり)   2016-09-15 01:07:00
你去看108的修法理由就可以知道是采第三项了
作者: anita21126 (*小艾*)   2016-09-15 08:45:00
是否要去分什么时候开始羁押的呢?如果之前都没羁押,而是到审判中羁押的话,108Ⅳ不是不可能的吧?!
作者: liberating   2016-09-15 11:47:00
不是四吗?卷宗也可能2400前才送给院方收状 隔天院方才开羁押庭?
作者: LoveFood (食在爱玩)   2016-09-17 17:25:00
选对当事人有利的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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