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最近刚加入国考的考生
在读到行政法关于公权力行政及私经济行政遇到问题想请教大家
农业行政机关每年固定发给符合资格者之老农生活津贴,该项行政属于何类型之行政?
(A)干预行政 (B)内部行政 (C)给付行政 (D)私经济行政
这题答案是(C) 给付行政,这点我没有疑问
我有疑问的是关于(D)选项,私经济行政,老师在上课的时候说
因为要核定谁是老农,所以核定的部份是属于公权力行政。
但这个行为,我认为是属于为达成行政上之任务,所采取之私法形态的行为,
属于公法上的行政私法行为,这样应该是属于私经济行政。
因为课本上这种类型举例是对清寒学生给予助学贷款(属于私经济行政),
感觉上与老农的情况很类似,不也是需要核定谁是清寒学生吗?
还是说他是属于双阶理论? 前面核定的部份是属于公权力行政?给付的部份是属于
私经济行政?
第一次学行政法,有点搞不太懂之间的关系,希望各位学长姊可以帮帮忙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