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glay (77)》之铭言:
: → tamama000: 旷职继续达二日或累积达三日者。 <任用法20条 07/25 21:25
: 推 birth0302: 为何长官不能通融补假单?故意搞你? 07/25 23:02
: 推 thebestone: 你肯定得罪了方丈 07/26 01:01
忽然想到自己一个很气的经验,也给各位准公务员当个参考
话说,刚当上公务员没多久,看到系统上说我有二天特休,
又有些私事要处理,就请了假,科长过了,组长也批过了,我就放假去了,
(本单位是局,可是我平常是不会接触到局长的,组长就是单位主管了)
休假回来,人事部门通知 " 你 没 有 假 "
.....
我很生气的说:系统有假我才请的阿,人事要我进系统看 " 你 没 有 假 "
我后来听说,接休假的是一个新的职代,假有改过,
但是,我没证据,我没照相,......
就算有证据,人事主任讲了一句名言
"就像是地上有两千元,你把它捡起来用就是你不对 ,....."
靠,假要怎样算,一般人哪有人事清楚,系统说有,就当作有了,能这样比喻吗?
.......
所以我没得罪方丈,......但
所以多烧香,多小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