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课业] 民总-法律行为 概念上有点搞不清楚

楼主: than09138 (tony wu)   2016-06-07 22:33:02
※ 引述《bensan (bensan)》之铭言:
: 关于民总法律行为 有一个概念不太清楚的地方
: 题目:甲向乙购买A车 银货两讫 试就下列情形讨论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 1.甲是受监护宣告之人
: 2.甲乙均是受监护宣告之人
小弟我提供我的见解给您参考看看
不过小弟准备的考科 只有民法总则的部分 不包含全部的民法
所以或许有些东西没讲到 请见谅
第一小题
1.甲的部分
甲是受监护宣告之人
(1.)甲意思表示的效力
民法15+75条的规定(两条一起看)
为无行为能力人 意思表示=无效
为无行为能力人 意思表示=无效
(2)甲的债权行为 物权行为均无效
切记!!!!!!!!!!
债权行为的审查要件
A:行为主体 无行为能力(民法15&75)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6-06-07 22:56:00
受监护宣告人为或受意思表示均由监护人代为或代受。
作者: haohaobobo   2016-06-07 22:59:00
我还以为物权行为是物权契约 需要让与合意呢 原来该这样解啊
作者: J0HAN (没有名字的怪物)   2016-06-07 23:44:00
最好是没有这种东西......
作者: iifz32 (yi yuan)   2016-06-07 23:45:00
契约自由原则.....
作者: J0HAN (没有名字的怪物)   2016-06-07 23:55:00
而且你把“能力”放在主体讨论而非意思表示 根本逻辑错误虽然学习上会在“人”的地方讨论 但其实影响的应该是意思的效力 主体部分真正该讨论的是合伙或分公司之类的问题
作者: wt7410 (waiting)   2016-06-08 00:17:00
移转车子 是物权行为(契约) 需要双方意思表示合致 无行为能力人不能为有效的意思表示 物权行为就没有办法发生效力
作者: Lawleit (大员郭奉孝)   2016-06-08 00:32:00
wt7410的说法是错的,小朋友不要学。
作者: wt7410 (waiting)   2016-06-08 02:10:00
@@ 物权行为跟债权行为一样 都是双方行为 为什么在物权行为就不审查甲的行为能力呢==
作者: chicklady (カメ 好き!)   2016-06-08 05:13:00
动产所有权的移转是物权契约行为,需要让与合意与交付(双方意思表示合致的物权行为),无行为能力人的意思表示无效,甲乙之间无论是债权行为(买卖契约)和物权行为(移转金钱所有权的物权契约、移转汽车所有权的物权契约)通通都是无效的
作者: LINjimmy (jimmy)   2016-06-08 13:48:00
原po误很大xd
作者: winu (受监护宣告ing)   2016-06-08 20:33:00
愿闻Lawleit高见
作者: wt7410 (waiting)   2016-06-08 21:00:00
我也好想知道法律之光的见解QQ
作者: jessiemon (SKB)   2016-06-08 22:25:00
有一方为无为/受意思表示表示能力之人,契约行为(债/物权契约行为)皆无效。物权无因性是指债权效力变动不影响物权效力,跟本案应该没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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