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民法亲属代位继承问题

楼主: bdavidt22t (成大非可)   2016-06-02 15:29:58
各位好,小妹最近上继承法上遇到了一点问题
老师在教课时说,代位继承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固有权说,另ㄧ则为代位权说
则以下例子
http://i.imgur.com/7E4KXJx.jpg
若今ABC与甲皆死亡,DE丧失继承权
1.ABC与甲同时死亡
2.ABC与甲不同时死亡
小妹我自己觉得…
第一题若采[固有权说],则ABC和甲同时死亡不互相继承并不影响他们下面的小孩,同时D
E丧失继承权也不会影响,此时又会有[代位继承]和[本位继承]的分别,因此
在本位继承的情况,可以继承甲的遗产的有:乙.a.b.c.d.e.f.g.h,各1/9
在代位继承的情况,可以继承甲的遗产的有:乙.a.b.c.d.e.f.g.h.
因为B.C两人无子嗣,所以是先除4(乙.A.D.E),然后A底下的a.b再去分这1/4,相同的E底
下的e.f.g.h也去分这1/4
但若采[代位权说],则甲和ABC同时死亡不互相继承,A下面的小孩也不用继承了,又D.E
丧失继承权,他们的小孩也无从继承甲的遗产,故能继承甲的遗产的人只剩下甲的老婆乙
第二题也是像上面这样分析,只是因为死亡时间不同所以不会有不能互相继承的情况,故
在[固有权说]的情况和同时死亡是一样的
但是在[代位权说],则因为D.E是丧失继承权,所以只有D.E底下的小孩不能继承,还有无
子嗣的B.C也不能继承,故今天能继承甲的遗产的只有乙妻子和A,所以是1/2,又A今天死
了,他们的小孩再来分这1/2
想问各位小妹这样的理解和分析正确吗QAQ
因为老师讲的很快,我一眨眼笔记就满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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