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标题,之前有听到这个问题,想要问大家怎么看。
若某课目当掉学生(学士/硕士),是否是一种行政处分呢?
因为会影响到救济途径,所以想要弄清楚
目前是想到直接从构成要件来看,
但是行政处分构成要件包含一点:“须发生法律效果”
而科目被当掉,又有什么法律效果呢囧
先感谢大家的解答!
我觉得当学生跟当学科应该分开看。学科被当应该只能校内申诉,没办法行政救济。
非行政处分喔 应该只有退学才是法律效果→ 造成你权利义务的变动 学生身分的变动
作者:
rl1024 (小北斗)
2016-05-20 12:13:00这是属于不确定法律概念的例外,司法是不能审查的,必须尊重专业的判断,也就是老师有当掉学生该科的权力国考阅卷官的评分标准也是如此,法院也是必须尊重
作者: ovarbda 2016-05-20 12:49:00
大学以上只要有影响学生权益都可以争讼 no.684
节录释字684:对学生所为行政处分或其他公权力措施,如侵害学生受教育权或其他基本权利,即使非属退学或类此之处分,本于宪法第十六条有权利即有救济之意旨,仍应许权利受侵害之学生提起行政争讼,无特别限制之必要。在此范围内,本院释字第三八二号解释应予变更。问 被当有什么权力受到侵害?
作者: petersburg 2016-05-20 13:17:00
被当若是造成退学,就有权利义务变动,但针对退学的处分作救济○释字684,虽允许学生救济,但还是尊重专业判断为前提
所以单纯被当没被退学能提行政救济吗?现在才发现我第一句的当学生跟当学科很像是同一件事。第一时间居然以为当学生是退学。
所以是原则上可以提?可是被当司法机关要审什么法律程
作者:
a127 (毛萝卜)
2016-05-20 14:57:00林清的说法是不能,但是要回家翻书才知道他那时候在讲什么好像关于专业判断部分法官都会丢回给机关本身决定
作者:
patentx (专利叉叉)
2016-05-20 17:31:00最高行103判391 成绩评定非属处分
作者:
aqwa (我想去流浪.....)
2016-05-20 18:54:00重大影响说
作者: petersburg 2016-05-20 18:59:00
学生的权利是就学,若影响身分改变能救济,再者,学生在校组社团,若被学校要求解散,也可救济,但一切还是先尊重专业判断,所以许宗力大法官才提出批判,可以看一下他的协议书
作者:
alair99 (I think home)
2016-05-21 13:42:00缴钱上课的私法契约?
身份是释字382的解释 大学生以上救济(释字684)只要有侵害到权利就可以救济 但仍需尊重学校之判断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