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才机关:台中市生命礼仪管理处
人员区分:约雇人员
官职等:约雇四等
职称:约雇人员
名额:1
性别:不拘
工作地点:台中市
有效期间:105/04/20~105/04/24(自实际公告日起最少5天)
资格条件:
1.约雇四等,高中(职)以上学历毕业,具有与拟任工作性质相当之训练三 个月以上或一
年以上经验者。
2.具电脑操作(Windows office)及互联网基本操作能力,且工作认真负责,能配合假日
轮班及工作轮调者。
工作项目:
公立殡葬设施巡查、维护及管理、文书处理、资讯管理、规费收取及其他交办事项
工作地址:台中市
联络方式(含检具文件) :
1.意者请于4月24日前(以邮戳为凭)检具报名表(请至本处网站下载)、身分证明文件正
反面、毕业证书、身心障碍手册(无则免)等相关证件影本各1份,以亲送或邮寄(以邮
戳为凭)至本处(台中市北区崇德路1段50号)人事室收(连络电话04-2233-4145#506),
信封请注明应征约雇人员等。合于初审条件资格者,择优通知面谈;逾期、证件不齐或资
格不符者,恕不通知。如需返还书面应征资料时,请检附回邮信封俾利邮寄,如未附回邮
信封者,视同不需退还证件。
2.本案甄选职缺除正取名额外,得增列候补名额3名,候补期间自甄选结果确定之翌日起
三个月内有效。
3.薪资标准依据行政院暨所属机关约雇人员雇用办法相关规定,以约雇四等250薪点
(30275元)支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