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a78623 (明白)》之铭言:
: 请各位特别注意,去年司法官特考新草案,尚未确定今年是否实施。主要是将工作经验
组
: 扩大资格,符合公部门3年法务工作经验,以及执业3年法律相关工作经验即可报考。一
般
: 组则是在四年后将不再举办。
:
昨天写信问过考选部这个,今天早上九点前就回了
不知道是效率高还是太多人问过这个xd
这个草案目前还没通过,
回信上是说用人机关不同意这么做
所以退回请考选部重拟
所以想考司法官暂时还不用担心108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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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前有相似来信转本部考选规划司答复如下:
一、有关司法官特考拟修正增设“工作经验组”乙案,依104年11月26日考试院会议决议
,因草案内容未获用人机关共识,为期审慎周妥,请考选部参酌委员意见,考量人民应考
试服公职权利及国家整体法律人才需求,与用人机关司法院及法务部继续研议相关配套措
施获致共识后,另案报院审议。本草案历经长时间研议规划,在本部研拟及考试院审议过
程均洽询用人机关意见,惟各机关对于所属人员之进用、训练方式理念不同,无法达成共
识,爰有上开决议。
二、因此,前揭修正草案既未获审议通过,原草案规划内容势需重新检讨调整。依上开决
议,本部仍将另行研议重新草拟修正草案,并取得用人机关共识后,再报请考试院审议。
三、又本部各项考试规则如有最新修正,都会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并在报经考试院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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