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kskorea (大陸是臺ç£çš„)
2016-04-11 16:45:32关于“一物一权原则”我的理解是一个物之上只能设立一个所有权而不能同时设立两个以
上的所有权。
打个比方来说,一块土地只能有一个人有权利,然后该权利则代表那块土地的"所有权",
所以一块土地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
假若以上我的观念理解都没有错的话,那这不就跟“土地持分”有冲突到吗?就好比说我
家就有一块土地是有好几个人的名字,这样就不符合一物一权原则了阿。
我有上网都找不到这两个的冲突解说,麻烦各位帮帮我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