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ensan (bensan)
2016-04-04 17:04:45[课业] 国考课业相关问题,历届考题的讨论,如学理观念的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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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 周昉的刑总课本中提到关于打击错误与客体错误竞合的学说有2个
案例:甲欲杀乙 却误丙为乙欲杀之 不料开枪时却误中丙旁边之乙
甲说就是把甲对乙 甲对丙分开来看 之后再依想像竞合从一重处 结果来说甲犯了杀
人未遂罪
书上有详细解释甲说
但是关于乙说我不太了解 课本上只说2种错误均是在一次杀人行为中产生 一行为应一
次处断 所以将2者以想像竞合论处甲杀人既遂
乙说只有解释上述这样
我的想法是甲自始有杀乙的故意 而乙也被甲杀死 所以甲成立杀人既遂
但是这边甲误丙为乙的部分我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有没有人可以说明一下乙说的更详细解释?
还有实务上的通说是采哪一说?
成立过失致死跟杀人未遂比较合理乙说不知在功虾密,你还是把书的内容拍出来吧,经你转述完全不知在说啥等价客错既然不阻却故意,甲行为的故意已经对丙了,乙还是算被他误杀的乙说不知所云,把客错跟打错当成罪名在竞合。甲说也是用想像竞合,然后是分别成立的罪,这才合理。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6-04-04 17:29:00打击错误与客体错误竞合,直接依照打击错误处理。
等价客错要成立故意既遂,你故意的目标就要杀死。他的故意是对他误认的对象,没打到就是未遂。而他没想杀的误杀就是过失,不能说他本来就是想乙死,而乙真的死就是故意既遂,这样等于完全无视错误。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6-04-04 17:31:00甲的故意自始至终都存在于被他误认的丙身上。乙说是黄荣坚的看法啦,他认为所打击错误都依照客体错误处理,哇哈哈所有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6-04-04 17:36:00黄老师的心中只有客体错误。对
作者: wt7410 (waiting) 2016-04-04 18:08:00
如果照你的想法,那客体错误就不具故意喽
作者: NT500 (生来犯罪人) 2016-04-04 20:09:00
其实不用想这么多啊…就照三阶层检验答案就出来了~首先第一句‘甲欲杀乙’无视,只有想没有动作,我国刑法不处罚思想犯,再来甲向丙开枪但丙没死,所以是未遂,最后误打死乙,所以是过失,甲从头到尾一行为,所以是想像竞合从一重。
作者:
rodmen 2016-04-04 22:20:00可是甲不是原本就想杀乙 误认为丙为乙
作者: NT500 (生来犯罪人) 2016-04-05 07:01:00
@rodmen 甲虽然想杀乙,但他"行为当时"是对丙开枪,且杀意也是对丙这个人,这部分其实就是客体错误的检讨。如果对客体错误和打击错误会搞混,就依三阶检验,结论也会一样的。
作者:
rodmen 2016-04-05 08:03:00我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