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题] 刑法问题一问

楼主: guitarvolley (笑点低)   2016-03-31 18:33:02
甲持自己的提款卡到ATM领钱,输入2000元,却吐出20000元,萤幕亦显示2000元,甲喜出望外,将20000元收入口袋。
基本上甲拿到钱之后就是甲持有,故收入口袋并非破坏持有,我觉得不构成窃盗。另外,我觉得不构成侵占罪是因为没有合法的持有前提关系,这个理由是否正确?
那这样应该成立什么罪?有可能讨论非本人意思脱离持有之侵占脱离物吗@@
偷渡一则民法问题XD 钱存在银行,存进去的钱(种类之债),持有人是银行,那么有所有人吗?这个问题跟刑法讨论是否有关联性呢?
恳请各位不吝赐教,谢谢各位强者~
作者: paul92 (那根所有权)   2016-03-31 19:14:00
得否成立337,因就“溢出钞票”是否为“遗失物或脱离本人持有之物”?有二说,肯定说认为,非基于银行意思而脱离,系属之;否定说,溢出部分属于新的要约,行为人所领取,系两人让与合意的范围内,至于电脑提款纪录与行为人实际领走的有出入,不影响所有权移转。
作者: DEATHROY (番薯粥家康)   2016-03-31 21:13:00
钱存进银行那个是金钱的消费借贷契约,你可以翻一下债各读读对不起我打错了!是消费寄托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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