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gary420 (猫学步)
2015-10-31 18:04:16甲驾驶机车载乙,与丙发生车祸,致乙跌落机车,身体多处受伤,经查甲、丙均有过失。
下列叙述,何者错误?
(A)乙得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B)丙不得主张乙应承担甲之过失
(C)乙得向甲请求损害赔偿
(D)甲丙为共同侵权行为人
民法217
损害之发生或扩大,被害人与有过失者,法院得减轻赔偿金额,或免除之。
重大之损害原因,为债务人所不及知,而被害人不预促其注意或怠于避免或减少损害
者,为与有过失。
前二项之规定,于被害人之代理人或使用人与有过失者,准用之。
答案为B
所以丙得主张乙应承担甲之过失
请问丙须承担是因为甲是乙的代理人吗?
所以只要代理人有过失本人就视为与有过失吗?
感谢版上前辈指教!
乙需承担自己的与有过失是因为甲是乙的使用人最后一段问题看起来怪怪的
楼主:
gary420 (猫学步)
2015-10-31 18:47:00请问使用人的定义是什么呀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5-10-31 18:48:00代理人之过失视为本人过失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5-10-31 18:52:00这是103年不动产经纪人的民法概要考题,有人要去翻翻某些有详解的出版社或补习班书籍或资料吗?
楼主:
gary420 (猫学步)
2015-10-31 19:06:00详解都只说民法217,小弟资质甚鲁无法理解@@
作者:
DJO60 (飙仔)
2015-10-31 19:52:00一楼正解吧,根本找不到代理
楼主:
gary420 (猫学步)
2015-10-31 20:36:00请问D大使用人是什么意思呀?
看不懂+1,与有过失是指本身也有过失,但请问乙有什么过失呢?
从217条第2项规定,理解是因为乙不预先敦促甲注意而引起车祸,为乙本身就有过失所以乙应承担甲之过失,这样理解请问是对的吗?
就是选任监督甲的行为有过失,你可以让更谨慎的人载不然你就自己旗或叫taxi骑本题C有讨论空间,申论题可以写一下。先区分甲乙有偿无偿,无偿再讨论是不是友谊行为来减轻甲的责任到故意或重大过失。
楼主:
gary420 (猫学步)
2015-11-01 07:59:00可以麻烦J大引用一下法条吗
类推410 220 175 德国联邦法院BGHZ 21,110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