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公司法之简易合并 §316-2

楼主: haha777 (哈哈)   2015-10-19 22:52:55
316-2 控制公司持有从属公司90%以上已发行股份者,
“得经控制公司及从属公司之董事会特别决议”,与其从属公司合并。
条文如上
请问“”中的董事会怎么开!?
控制公司与从属公司之董事会 是分别独立召开 或 合并召开呢?
是(控制) + (从属) or (控制+从属) 都几?
作者: Minghan (望君早归)   2015-10-19 23:00:00
又还没合并是要怎么合并召开?
楼主: haha777 (哈哈)   2015-10-19 23:01:00
可是感觉老师上课 此决议只有一个 若是分开就有两个而且都已经高度控制了 合并召开董事会亦非难事所以敢问一楼大大 你的问句是答案 还仅是推理的过程?
作者: clarinaser (康瑞斯)   2015-10-19 23:07:00
分开,还是两个主体啊,从属公司的各个董事要做决定,还是要有控制公司做出决定,然后去从属公司董事会表示出来开会决议
作者: Minghan (望君早归)   2015-10-19 23:08:00
逻辑上和文意上(自认为)应该是这样...
作者: Jeffery71 (南风)   2015-10-19 23:10:00
不同法人就不能一起开。 即使高度控制,两公司的大小不
作者: Minghan (望君早归)   2015-10-19 23:10:00
还没合并前是各自独立的法人格,各自做决定
作者: cds730628 (hush008)   2015-10-20 03:12:00
这么简单,还问,分别召开,而且从属公司决议也不一定会通过 。 假设该从属公司是小型公司呢?假设该控制公司是用Ꜳ7I只当选一席董事呢?假设该公司只有3席董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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