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关于法绪上的小问题

楼主: bingodo (恐龙妹骑士)   2015-10-15 08:58:06
各位前辈们大家好,请问
公务员执行职务,行使公权力,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权利,因此被害人民
所提起之损害赔偿诉讼,应由何机关管辖?
答案是普通法院。
但我有疑问的是,依照我国二元理论,国家赔偿是属于公法,公法上产生诉讼问题,不是
应该寻求行政法院救济吗?
拜托大大们解惑了 感谢
作者: fang300 (方方)   2015-10-15 09:02:00
损害赔偿诉讼就是民法上争议喔 所以是普通法院
楼主: bingodo (恐龙妹骑士)   2015-10-15 09:22:00
好的,可能我脑筋还没转过来,我会在研究一番,感谢大大
作者: jaysuzuki (我要成为核心王)   2015-10-15 09:25:00
二元就是民事跟行政都可以审国赔,行政法院的国赔要附带提起你的问题就是国赔法第2条条文,建议你把整个国赔法条文看一轮就会比较了解了
作者: homechen1990 (包温)   2015-10-15 09:37:00
去看行诉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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