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2 同一物之所有权及其他物权,归属于一人者,其他物权因混同而消灭。
但其他物权之存续,于所有人或第三人有法律上之利益者,不在此限。
763 Ⅰ所有权以外之物权,及以该物权为标的物之权利,归属于一人者,
其权利因混同而消灭。
②
Ⅱ前条但书之规定,于前项情形准用之。
例:甲是A地之地上权人832,依882之规定:甲向乙借钱可以甲之832为担保
之后甲又向丙借钱以甲之832为担保。
甲往生乙继承,则
(一) 乙依763Ⅱ准用762但书例外不混同 还是
(二) 乙依763Ⅰ准用762但书例外不混同
(三) 乙依763Ⅱ于763Ⅰ时准用762但书例外不混同
(四) 其他写法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