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参选] Judicial5566

楼主: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09-20 19:41:50
※ 引述《Judicial5566 (小楼昨夜又东风)》之铭言: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5.165.235.76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42644561.A.560.html
→ snowknife: 如果两个版主的板规立场不一样 该怎么处理 09/19 14:38
→ Judicial5566: 我会相约猜拳 09/19 14:40
推 KDDKDD: 讨论 讨论不出来 公开表决 09/19 14:50
> 965 m 2 9/18 mousepad R: [问题] 板主群对于看板管理意见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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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L-wVvo2 (BoardCourt) [ptt.cc] Re: [问题] 板主群对于看板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Court/M.1442555897.A.C82.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194 Ptt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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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板主权力义务规范》中关于板主的“板规制定权”,
在看板由两位(含)以上板主共同管理时,板规制定权应由板主群共享并共同执行。
为了避免不同板主对于板规执行认知差距过大、
甚至必须执行自己不认同的板规之状况,
具有两位(含)以上板主的看板,
单一板主不具有片面制定未经板主群讨论(不论任何形式与地点)、
通过(不论任何形式)之板规的权力。
即使该板对于板规之生效有任何既有惯例或规定,
例如公开(公告一定时间始具效力)、民主(经过一定民主程序始具效力),
前段所提的“板主群共享并共同执行板规制定权”仍是进入这些程序必要的“前提”。
不符合“板主群共享并共同执行板规制定权”这个先决条件,
原则上不应将公开、民主等程序要求,
作为解决板主争议之公投工具。
换句话说,
除非板主群间愿意共同遵守板友之共同决议,“并于决议后共同执行”,
请小组长尽量协调,
避免将公开表决变成仅仅是不同意见板主职务上的信任同票。
任一板主片面违反“板主群共享并共同执行板规制定权”此一前提时,
任何其他板主或该板使用者得向小组长进行检举,
原则上小组长得随时宣告该板规制定、修订之行为无效,
惟小组长认定该板规制定、修订具有紧急、特殊、或任何明显之必要性时,不在此限。
以上请参考...
作者: snowknife (For The Horde)   2014-09-19 14:38:00
如果两个版主的板规立场不一样 该怎么处理
作者: Judicial5566 (司法5566)   2014-09-19 14:40:00
我会相约猜拳
作者: KDDKDD (KDD)   2014-09-19 14:50:00
讨论 讨论不出来 公开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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