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层级化法律保留原则

楼主: sandiato (當局者迷迷迷)   2015-09-19 12:48:57
突然脑袋卡壳求解!
宪法法律保留事项为宪8的人身自由
绝对法律保留事项有“宪8以外的人身自由”
请问区别是在
宪8人身自由指逮捕及审判
宪8以外的人身自由剥夺,则如刑法自由刑或行政收容
这样区别对吗?
感谢
作者: seigzion (吉翁之魂)   2015-09-19 12:56:00
有逮捕审判害拘留收押,不是那么狭隘的
作者: deviLINside (妳那好冷的小手)   2015-09-19 13:48:00
对。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5-09-19 15:48:00
个人觉得大法官态度摇摆(因不同届),如管收跟收容
作者: forbit1989 (forbit1989)   2015-09-19 17:00:00
释字443谈的层级化法律保留 就宪法保留事项是指宪法第八条的规定,纵使立法者也不能为相异的规定吧至于绝对法律保留(国会保留)则是指人民生命、身体自由的限制 应由法律规定。理解上,所谓宪法保留只是说 宪法已经规定了,那你立法者就不能违反宪法的规定为立法;而绝对法律保留指的只是,关于人民生命、身体自由的限制,要由法律规定,而且不能违背宪法的明文。从新看了一下你的问题,前面可能误解你的问题了。 宪法第8条规定的是拘束人身自由的“程序”规范,至于绝对法律保留谈的是对于生命、身体自由的限制,要由法律规定。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同前面讲的因为宪法第8条对于人身自由限制的程序有特别规定,所以立法者在立法时,对于人身自由限制的程序规范上不得违反第8条的规定。例如:24小时移审的规定不能改为48小时。
作者: ddt73930 (酋小宇)   2015-09-19 17:30:00
其实你只要记绝对法律保留跟相对法律保留就好宪8其实也是绝对法律保留只是已被宪法明文化所以层级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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