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国考版的神人大大们
刑法158冒充公务员行使职权罪 和159冒用公务员服饰徽章官衔罪 以下几个问题
1、乙冒充自己是国家环保局的清洁员 进入总统府扫地 是否成立158?
2、甲穿着他国警察但类似本国警察之衣物去参加化妆舞会,走在路上是否成立159?
因为158条冒充公务员行使职权,所侵害的是人民对国家不信任之法益。
只要冒充而行使权力即既遂。
但如果冒充行使行为是对国家有益的? 是否还是成立本罪呢?
另外159为举动犯,只要公然在公共场所冒用公务员服饰罪就既遂。
第2题 甲穿着明明是他国警察衣物,但似本国警察衣物参加化妆舞会,走在路上。
如果是他国公务员非本国公务员,要件是否只要会造成他人误认即可呢?
以上两个问题,在请大大解答了。